教育与军旅经历
杨向东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接受过系统专业的法学教育,这为他在法律领域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他曾服役于某部,在部队经历严格军事训练和纪律约束,培养了坚韧不拔的意志、高度责任感与出色团队协作精神,这些品质为他后续法律职业发展注入动力。
律所任职情况
杨向东现为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行政与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及合伙人律师。在律所里,凭借深厚法律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在行政与医疗法律专业领域发挥重要领导与指导作用。从业后全身心投入法律事务处理,凭借精湛业务能力和敬业态度,处理大量诉讼与非诉法律纠纷。
法律顾问工作
目前,杨向东担任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安市红会医院等众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他深入了解各单位业务特点和法律需求,提供全面专业法律服务。从日常合同审查、合规咨询,到重大决策的法律风险评估,都细致入微、严谨负责,帮助单位预防和应对法律风险。20202023年,他还担任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法律顾问,为医院运营和纠纷处理提供法律支持。
伦理委员职责
杨向东是西安市第三医院临床伦理委员会委员、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伦理委员会委员。在此岗位上,他积极参与医院临床伦理问题的讨论和决策,运用法律专业知识,确保医院临床研究和医疗实践符合伦理道德和法律法规要求,促进医疗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法院调解工作
作为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杨向东凭借出色沟通协调能力和丰富法律经验,积极参与法院调解工作。他在当事人之间搭建沟通桥梁,促使双方协商和解,有效化解大量矛盾纠纷,减轻法院审判压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劳动监督工作
杨向东担任西安市第三医院工会劳动监督员,密切关注医院员工劳动权益保障情况,监督医院劳动规章制度执行,为员工和医院之间的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有力保障,促进医院稳定发展和员工合法权益保护。
整体案件情况
执业至今,杨向东累计承办案件逾100件,有深厚实务积淀。他深耕侵权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0余件,尤其专精医疗损害案件,占侵权案件约50%,同时在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领域,承办案件达20件,主要集中在行政复议,占比约60%,还熟悉公司金融等关联案件处理。
案件背景详情
2022年5月,患者李XX在某村卫生室接受诊疗过程中经抢救无效死亡,引发医患纠纷。患者家属认为卫生室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11月两次向所在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行政履职申请书》,要求对卫生室涉嫌“未按规定书写、伪造病历”及“未按规定告知并封存病历和现场实物”等行为依法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
首次处罚复议
2023年12月,卫健委作出答复,称已就卫生室“未按规范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作出警告及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家属于2024年1月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该处罚未全面涵盖涉事违法行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首复议结果
2024年2月,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经审理认定,卫生室在患者死亡后封存现场实物时未通知家属到场,该行为涉嫌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原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依法予以撤销,并责令卫健委于60日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再次处罚争议
卫健委重新调查后,于2024年4月再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仍仅依据“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一项事实,处以警告及罚款1万元,内容与前次被撤销的处罚决定完全一致。家属认为,卫健委在复议机关已明确指出应查处其他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涉嫌违反法定程序、未完全履行法定职责,且未能体现行政处罚应有的惩戒与教育功能,遂再次委托杨向东所在律师团队代理申请行政复议。
律师代理思路
接受委托后,杨向东团队未局限于处罚幅度或单项违法事实的争议,从依法行政与全面履职的维度,制定清晰代理策略。紧扣复议撤销理由,阐明违法行为的连续性,指出首次行政复议决定已明确认定卫生室存在违法嫌疑,卫健委在重新调查过程中,负有对该嫌疑行为依法核查并作出处理的法定义务,不得自行回避或不予认定。体系化梳理法律依据,论证“未履行告知义务”属独立违法行为,分析相关法条逻辑关系,指出卫健委属“选择性执法”。还运用行政机关自认证据,固定关键案件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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