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执业背景
范欣璐律师毕业于南通大学,本科学历。自2017年起开始从事律师行业,执业证号为132xxxxxxxx608276,现就职于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主要为南通,联系地址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28号天宝国能大厦3F。多年来,她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法律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其教育背景为她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而多年的执业经历则让她在实际案件处理中更加游刃有余。
职务与社会贡献
范欣璐律师在行业内担任着多个重要职务。她是南通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与老年人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这体现了她对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关注和专业能力。同时,她也是南通市律师协会财务工作委员会委员,展现了她在财务管理方面的专业素养。此外,她还是江苏省律师协会“我助妇儿康·妇儿权益维护与安全守护课堂”公益项目讲师,积极投身公益事业,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贡献力量。她还担任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法治副校长,为学校的法治教育工作提供支持。在律所内部,她是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法律事务部秘书长,为律所相关业务的开展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些职务不仅是对她专业能力的认可,也反映了她在法律行业的广泛影响力和社会责任感。
核心业务领域
范欣璐律师的核心业务聚焦在婚姻家事、继承纠纷、赠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四大领域。在婚姻家事方面,离婚纠纷案件是她的核心专精方向,承办占比高达45%。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夺、过错赔偿等复杂争议解决上,她极具优势。在处理财产分割时,她能够精准把握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在子女抚养权争夺案件中,她会充分考虑孩子的利益和成长环境,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在继承纠纷领域,她在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纠纷等细分类型上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依据不同的案件情况,准确适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继承权。在赠与合同纠纷方面,她能够深入分析合同条款,判断赠与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在刑事辩护领域,她主要集中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类刑事案件,占比约60%。她能够精准把控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流程辩护要点,在取保候审、不起诉、争取缓刑等方面成效显著。同时,她也熟练处理经济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关联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最优诉讼结果。
案件处理数量与口碑
执业多年来,范欣璐律师总办理案件近千件,其中婚姻案件办理400多起。如此多的案件处理经验,让她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她凭借深厚的实务积淀与精准的办案策略,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每一个案件她都认真对待,尽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这种敬业精神和专业能力为她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她的成功案例不仅体现了她的专业水平,也让更多的当事人愿意选择她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例
以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调解胜诉案为例,原告ZX与被告L某曾为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子L某某。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关系归属于L某。随着生活情况变化,ZX认为自身条件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委托范欣璐律师提起诉讼,诉求为变更婚生子L某某的抚养关系,由自己直接抚养,同时要求L某承担相应抚养费。该案件存在诸多核心难点,变更抚养关系需满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法定条件,需充分举证原告抚养优势;涉及抚养费支付标准、支付方式及探望权行使等细节协商,易产生争议,需平衡双方权益;还需推动被告积极配合调解,避免诉讼冗长影响孩子生活稳定性。
范欣璐律师接受委托后,针对案件“情感性强+细节争议多”的特点,制定了“证据支撑+调解优先”的核心策略。在梳理关键证据方面,律师团队与当事人深入沟通,全面收集能证明“原告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包括整理ZX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时间精力分配说明等,证实其具备稳定的经济条件、良好的生活环境及充足的陪伴时间;结合孩子的学习、生活习惯,说明孩子与原告相处的融洽程度,及变更抚养关系对孩子成长的积极意义;梳理双方此前抚养过程中的相关情况,为变更诉求提供事实支撑,增强主张的合理性。此类案件通常需要大量的证据来支持诉求,范欣璐律师团队通过细致的工作,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精准制定方案,推进调解协商方面,基于证据梳理,范欣璐律师为当事人制定清晰的诉讼与调解方案。明确“变更抚养权”为核心目标,抚养费金额、支付方式及探望权行使等细节预留协商空间,兼顾双方实际情况。主动与被告L某沟通,阐明变更抚养关系的合理性,耐心倾听其诉求,积极协调双方分歧。针对抚养费支付标准、支付周期、探望权的具体方式等关键细节,提出兼顾双方权益的折中方案,推动分歧缩小。这种灵活的协商策略,有助于在保障当事人核心诉求的同时,平衡双方的利益,促进纠纷的解决。
庭审中,范欣璐律师围绕核心诉求有序推进。系统举证,逐一呈现原告抚养优势的相关证据,清晰论证变更抚养关系符合“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法定原则。强化调解沟通,在法院主持下,进一步协调双方诉求,对探望权行使方式、抚养费支付细节等争议点进行细化协商,打消被告顾虑。巩固调解成果,协助双方明确调解协议条款,确保内容合法合规、权责清晰,保障协议可执行性。最终,江苏省南通市XX区人民法院经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法院予以确认,婚生子L某某变更为随原告ZX共同生活;被告L某自20XX年X月起至孩子独立生活时止,每月支付生活费XXX元,同时承担孩子教育费、医疗费的50%,费用按约定时间结清至原告指定银行账户;被告L某享有探望权,每月探视两次,寒假可接孩子共同生活十天,暑假可接孩子共同生活一个月,原告需予以配合;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XX元,由原告负担。
在这个案件中,范欣璐律师展现了精湛高效的婚姻家事纠纷处理能力。她精准收集当事人抚养优势证据,构建扎实的事实依据体系。高度重视与法官的良性沟通协作,庭审前后多次就孩子成长现状、双方抚养能力差异、调解方案的可行性等核心问题与法官充分交换意见,以专业且贴合情理的分析,助力法官把握“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核心原则,为调解工作搭建顺畅沟通桥梁。始终优先推动调解方式解决争议,既兼顾孩子成长的稳定性与双方权益平衡,又依托与法官的高效沟通凝聚共识,最终促成调解协议顺利落地,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其专业的协商沟通能力、务实的解决方案设计,以及与司法机关的顺畅协作,高效化解家庭纠纷,充分维护了当事人及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范欣璐律师秉持“精研法理,恪尽职守,以专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在多个法律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无论是婚姻家事纠纷还是刑事辩护案件,她都能够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办案策略,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在行业内的职务和社会贡献也体现了她的社会责任感和行业影响力。相信在未来的法律职业生涯中,她将继续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