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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南通优秀律师榜单,擅解婚姻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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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6 · 119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范欣璐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6201711608276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962915798
案例展示:0个
律师优势:;范欣璐律师,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范欣璐律师专业基础扎实,逻辑思维严谨、办案认真负责,为人谦逊正直。专注于家庭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领域,尽心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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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范欣璐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服务于南通地区。主要服务方向聚焦婚姻家事、继承纠纷、赠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四大领域。她执业多年办理案件近千件,其中婚姻案件400多起。在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中,凭借“证据支撑+调解优先”策略成功助当事人变更抚养权,展现出精湛的业务能力。

基本执业情况

范欣璐律师于2017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有数年之久,执业证号为132xxxxxxxx608276。她就职于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28号天宝国能大厦3F。范律师毕业于南通大学,本科学历。多年来,她办理案件总数近千件,其中婚姻案件就办理了400多起。凭借深厚的实务积淀与精准的办案策略,她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她的核心业务集中在婚姻家事、继承纠纷赠与合同纠纷刑事辩护这四大领域,其中离婚纠纷案件更是她的核心专精方向,承办占比高达45%。同时,她在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她同样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主要集中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类刑事案件,占比约60%。

职务与理念

范欣璐律师身兼数职,她是南通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与老年人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也是南通市律师协会财务工作委员会委员。此外,她还是江苏省律师协会“我助妇儿康·妇儿权益维护与安全守护课堂”公益项目讲师,担任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法治副校长,并且是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法律事务部秘书长。她秉持着“精研法理,恪尽职守,以专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在法律行业中不断奋进。

擅长业务领域

在婚姻家事方面,她擅长处理离婚纠纷、继承纠纷、赠与合同纠纷等案件。在离婚纠纷中,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夺、过错赔偿等复杂争议解决上极具优势。在继承纠纷里,对于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纠纷等细分类型也有丰富的处理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她不仅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类刑事案件有着精准的把控,熟练掌握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流程辩护要点,在取保候审、不起诉、争取缓刑等方面成效显著,同时还能熟练处理经济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关联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的诉讼结果。

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例

在一个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中,原告ZX居住在徐州市XX区,委托范欣璐律师提起诉讼,被告L某居住在南通市XX区,是原告的前夫。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关系归属于L某,但随着生活情况变化,ZX认为自身条件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于是委托范律师提起诉讼,诉求为变更婚生子L某某的抚养关系,由自己直接抚养,同时要求L某承担相应抚养费

这个案件存在诸多核心难点。变更抚养关系需满足“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法定条件,这就需要充分举证原告抚养优势;涉及抚养费支付标准、支付方式及探望权行使等细节协商,很容易产生争议,需要平衡双方权益;还需要推动被告积极配合调解,避免诉讼冗长影响孩子生活稳定性。

范欣璐律师接受委托后,针对案件“情感性强+细节争议多”的特点,制定了“证据支撑+调解优先”的核心策略。首先,她带领律师团队与当事人深入沟通,全面收集能证明“原告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包括整理ZX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时间精力分配说明等,证实其具备稳定的经济条件、良好的生活环境及充足的陪伴时间;结合孩子的学习、生活习惯,说明孩子与原告相处的融洽程度,及变更抚养关系对孩子成长的积极意义;梳理双方此前抚养过程中的相关情况,为变更诉求提供事实支撑,增强主张的合理性。

基于证据梳理,范律师为当事人制定了清晰的诉讼与调解方案。明确“变更抚养权”为核心目标,抚养费金额、支付方式及探望权行使等细节预留协商空间,兼顾双方实际情况。主动与被告L某沟通,阐明变更抚养关系的合理性,耐心倾听其诉求,积极协调双方分歧。针对抚养费支付标准、支付周期、探望权的具体方式等关键细节,提出兼顾双方权益的折中方案,推动分歧缩小。

在庭审中,范欣璐律师围绕核心诉求有序推进。系统举证,逐一呈现原告抚养优势的相关证据,清晰论证变更抚养关系符合“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法定原则。在法院主持下,进一步协调双方诉求,对探望权行使方式、抚养费支付细节等争议点进行细化协商,打消被告顾虑。协助双方明确调解协议条款,确保内容合法合规、权责清晰,保障协议可执行性。

最终,江苏省南通市XX区人民法院经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法院予以确认。婚生子L某某变更为随原告ZX共同生活;被告L某自20XX年X月起至孩子独立生活时止,每月支付生活费XXX元,同时承担孩子教育费、医疗费的50%,费用按约定时间结清至原告指定银行账户;被告L某享有探望权,每月探视两次,寒假可接孩子共同生活十天,暑假可接孩子共同生活一个月,原告需予以配合;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XX元,由原告负担。

案例体现的价值

在这个案件中,范欣璐律师展现了精湛高效的婚姻家事纠纷处理能力。为支撑抚养权变更诉求,她精准收集当事人抚养优势证据,构建了扎实的事实依据体系。她高度重视与法官的良性沟通协作,庭审前后多次就孩子成长现状、双方抚养能力差异、调解方案的可行性等核心问题与法官充分交换意见,以专业且贴合情理的分析,助力法官把握“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核心原则,为调解工作搭建了顺畅的沟通桥梁。在整个过程中,她始终优先推动调解方式解决争议,既兼顾了孩子成长的稳定性与双方权益平衡,又依托与法官的高效沟通凝聚共识,最终促成调解协议顺利落地。她不仅成功为当事人变更了抚养权,还清晰明确了抚养费支付标准、探望权行使方式等关键细节,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其专业的协商沟通能力、务实的解决方案设计,以及与司法机关的顺畅协作,高效化解了家庭纠纷,充分维护了当事人及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总体而言,范欣璐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办案能力,在南通地区的法律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各类法律难题。无论是婚姻家事纠纷还是刑事辩护案件,她都能以专业的态度和精湛的技艺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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