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为继承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代为继承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其成立条件如下:
1.被代位继承人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是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受辈数限制。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若其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不发生。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二、代为继承中份额分配的法律规定是啥
在代为继承中,份额分配主要遵循《民法典》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若被代位继承人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以第一顺序继承人身份参与继承,其继承份额通常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但基于养老育幼原则,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代位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若存在多个代位继承人,则由这些代位继承人共同继承被代位继承人的份额并进行内部再分配,一般也均等。若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三、代为继承中特殊情况份额分配法律咋定
在代为继承特殊情况的份额分配中,《民法典》有相关规定。若有多个代位继承人,一般应均分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代位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代位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代位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若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不均等分配。此外,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在了解了代为继承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代位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如何确定的,一般情况下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另外,若出现多位代位继承人,他们之间又该如何分配遗产。这些问题在实际的继承案件中都可能引发争议。如果您在代位继承方面还有诸如代位继承的时效、特殊情况下代位继承的判定等疑问,或者对已了解的代为继承条件存在困惑,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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