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情况
喻泽源是河南天图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自2015年起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11xxxxxxxxx6005。他服务于周口地区,律所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太昊路工农路南200米路东三楼。他有着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拥有三级律师职称,毕业于法学专业院校。多年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细作,具备丰富的刑事案件辩护经验,专注于刑事辩护与刑事风险防控方向,尤其擅长疑难复杂刑事案件。
喻泽源身兼数职,入库河南省律师协会“专精特新”刑事团队,担任周口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周口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周口市川汇区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以及周口市仲裁委仲裁员。他秉持着“不忘初心,做人民的律师”的执业理念,以“人品、业务水平、认真负责”为基本准则,以“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坚守职业道德、秉持谦和忠诚的态度”为职业之本,以“仁爱之心、怜悯心、救世之心”为做人之基,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待人接物、思想上精益求精。执业以来,他受到当事人、同行、领导和各界社会阶层的一致好评,所办理的案件均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
承办典型案件
伪造公司印章案
在这起案件中,喻泽源认为当事人不符合构罪要件。在审查批捕阶段,他及时提交不构成犯罪暨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对案件的深入分析,为当事人据理力争。最终,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当事人得以取保候审,随后公安局作撤案处理,当事人摆脱了刑事指控。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面对这起案件,喻泽源短期内6次往来深圳,不辞辛劳地深入调查案件。他通过对案件构成要件进行大量分析和论述,在审查起诉阶段提交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书。他的努力没有白费,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让当事人重获自由。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喻泽源在这起案件中,先后会见当事人23次,充分了解案件细节。他从多角度分析证据,对证据充分发表质证意见。在法庭上,他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严谨的逻辑思维,为当事人进行有力辩护。最终,判决结果比公诉量刑意见减少5年,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
故意伤害案
一审判决构成寻衅滋事罪,当事人家属在一审判决后找到喻泽源。他介入案件后,仔细研究案情,对案件进行重新梳理和分析。在二审中,他通过有力的辩护,成功变更犯罪罪名和定性,改判罪名后减少50%的刑期,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刑罚。
诈骗案
被告人有两次犯罪前科,根据犯罪数额刑期应当在4年以上有期徒刑。喻泽源在审查起诉阶段提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和公报案例,对行为定性进行充分阐述。他通过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和对案件事实的深入挖掘,为当事人争取权益。后检察院降低犯罪数额并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判决1年6个月,当事人及家属非常满意。
一审开庭审理后,喻泽源介入此案。他提交辩护意见,通过对自首构成要件充分论述,以被告人在他案中已被讯问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与本案没有关联性作为切入点。他的辩护观点得到了法院的重视,最终法院决定再次开庭审理,认定被告人构成自首情节,量刑从五年以上降至三年三个月。
容留卖淫案
当事人以组织卖淫罪被拘留,以容留卖淫罪批捕,公诉犯罪数额70余万。喻泽源在审理阶段对审计报告合法性进行充分阐述,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经过他的努力,重新鉴定数额15余万元,最终判决犯罪数额9万余元,为当事人减轻了刑事责任。
理论研究成果
在专注于案件办理的同时,喻泽源坚持法学理论研究和学习。针对近年来校园霸凌、低龄犯罪现象,他著有《恶意补足年龄规则引入必要性研究》,认为应适时引入恶意补足年龄规则能够遏制近年来我国犯罪低龄化趋势的效果,该文章于2020年8月发表,并且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增加了该法律观点。根据近年来帮信罪入罪率较高现象,他著有《帮信罪中衔接使用行刑规制措施的实证研究》,于2023年3月发表。此外,他还根据认罪认罚制度中辩护工作存在的问题,著有《认罪认罚案件中律师有效辩护面临的若干实务问题》,正在投稿之中,预计刊登时间为2024年上旬。他还根据掩饰隐瞒罪与帮信罪的主观意识、介入程序、实施作用等因数的不同和司法实务争议焦点问题,正在起草《在审判实务中注重掩饰隐瞒罪与帮信罪区别的必要性研究》。这些理论研究成果不仅体现了他对法学领域的深入思考,也为他在刑事辩护实践中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