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需预先准备哪些材料
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医患双方需准备不同材料。
患者需准备:一是身份证明,证明自身身份信息;二是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等,这些能反映诊疗过程;三是如果有与医疗纠纷相关的其他材料,如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等也一并提供。
医疗机构需准备:完整的病历资料,要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此外,还要准备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像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相关记录等。
准备材料时应确保其真实、完整,以便鉴定顺利进行。
二、医疗事故鉴定预先准备材料有法律要求吗
有法律要求。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规定,医患双方要准备不同材料。医疗机构需提交的材料有: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患者需提交的材料有:身份证明、病历资料、相关检查报告等。
三、医疗事故鉴定流程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鉴定有两种方式,流程各异。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时,发生医疗事故争议,临床诊断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等情况,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或申请后,需7日内移交给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时,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争议,如共同认为属于医疗事故,可在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报告,并附协议书。之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学会受理后,通常在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结果。
当我们探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需预先准备哪些材料时,除了这些基础材料,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提交材料的时间限制,若未在规定时间内交齐材料,可能影响鉴定进程。另外,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至关重要,虚假材料会导致鉴定结果无效,还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倘若您对医疗事故鉴定材料的具体要求、提交流程存在疑问,或者不确定某些特殊情况该准备什么材料,别让疑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提供精准、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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