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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纠纷:律师助力当事人多获40万房屋分割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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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9 · 1092人看过
导读:本文讲述程杰律师代理的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杨XX与王XX离婚后就房屋分割产生纠纷,一审判决杨XX获80万折价款。程杰律师接受委托后,多维度开展工作,二审成功为杨XX争取到120万折价款,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婚姻破裂引发财产纠纷

杨XX与王XX于2011年12月登记结婚,2014年9月共同购置杭州市某房屋。2017年,杨XX发现王XX出轨,双方感情破裂。2018年1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离婚后,因案涉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且分割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杨XX委托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程杰律师,于2018年6月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

二、专业律师介入多维度工作

程杰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对一审案卷材料进行全面分析,明确案件核心争议为“案涉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及“王XX主张的‘父母出资还贷’是否成立”。针对王XX提交的存款小票,程杰律师指出其无法直接佐证资金来源及用途,不符合法律要求。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程杰律师认为案涉房屋购买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结合王XX婚内出轨的过错事实,主张分割时应兼顾“共同财产属性”与“过错方少分”原则。

一审法院以“王XX对房屋贡献较大”为由判决房屋归王XX所有,王XX向杨XX支付折价款80万元。程杰律师认为该判决对“父母还贷事实”的认定缺乏充分证据支撑,遂代理杨XX提起上诉。

三、二审胜诉维护合法权益

二审庭审中,程杰律师重点围绕“王XX提交的存款小票不足以证明父母还贷”展开质证。强调王XX未能提供其父母的资金支出记录、还贷资金与父母账户的关联性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程杰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王XX主张婚后贷款系其父母提供的事实,因证据不足无法成立”,案涉房屋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合理分割。判决王XX向杨XX支付房屋折价款120万元,较一审增加40万元,并调整评估费及案件受理费的负担比例。

程杰律师自2016年执业至今,现为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主任。他深耕婚姻家庭、房屋征迁等领域,执业以来办理1000+案件,其中婚姻案件500+。其执业理念是破民案、办民事、解民忧、帮民忙、惠民利。在这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中,程杰律师凭借专业的证据分析能力与精准的法律适用策略,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离婚财产分割中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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