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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云龙律师成功代理租赁合同纠纷案,为当事人追回超12万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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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9 · 1691人看过
导读:本文介绍了江西井冈(赣州)律师事务所丁云龙律师代理的叶X与江西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面对复杂案情,丁云龙律师通过有效举措解决主体资格问题、组织证据、精准适用法律、灵活调整策略,最终为当事人追回超12万元租金及利息,展现专业实力。

一、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

丁云龙律师是江西井冈(赣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拥有江西财经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他有着近二十年法律从业经历,兼具政府机关、检察机关工作背景与专职律师执业经验。从基层政府到市级法制部门,再到检察机关,最后转为专职律师,他积累了丰富的公权力视角下的司法实践与程序经验,形成了兼顾法律深度与实务宽度的综合服务能力。

二、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背景

在(2025)赣XX民初XXXX号叶X与江西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原告叶X某受儿子及儿媳委托管理写字楼。2018年12月起与被告江西XX公司达成口头租赁协议,被告关联单位也参与使用房屋。但被告长期拖欠租金,原告于2025年提起诉讼,请求解除租赁关系、返还房屋,并追索2019年1月至2024年3月的欠租共计14.5万余元及利息。

三、律师的专业办案过程

原告委托丁云龙、魏X律师代理本案。丁云龙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首先,他厘清权属与代理关系,提交《委托协议》证明原告具备合法出租及诉讼主体资格,避免了因权属瑕疵导致败诉的风险。其次,固定租赁事实证据,收集微信聊天记录、对账单等,证明租金标准及被告实际使用房屋时间。再者,精准调整诉讼策略,庭审中将租金计算截止日明确为合同解除日(2024年3月27日),增强了诉求的合理性。最后,有效应对反诉风险,针对被告提出的70万元装修损失赔偿主张,依据《民法典》关于不定期租赁可随时解除的规定,成功论证原告不构成违约,避免了赔偿责任

四、案件的最终结果

法院判决确认租赁合同于2024年3月27日解除;两被告连带支付2020年6月至2024年3月27日的租金126,200.2元,并自次日起按LPR支付利息;驳回原告关于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租金及返还房屋的请求;驳回被告70万元装修损失赔偿请求;诉讼费用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

五、律师在案件中的重要价值

在这起案件中,丁云龙律师的价值凸显。他通过《委托协议》有效解决原告主体资格问题,做到了确权定责。以对账单和被告自认的《用房说明》锁定租金起算时间,证据组织有力,最大限度维护了客户权益。精准适用《民法典》关于不定期租赁的规定,成功化解对方装修损失索赔,守住了不违约底线。在口头合同、权属复杂、证据有限的不利条件下,仍为当事人追回超12万元租金及利息,实现了核心诉求,其灵活务实的策略令人称赞。丁云龙律师以其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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