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情况
魏宪合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自2010年开始在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他是律所的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担任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其主要服务地区为西安和咸阳,也为渭南、安康、商洛、汉中、宝鸡等地提供法律服务。魏律师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以及刑事辩护等法律事务。他秉持“靠专业吃饭,凭良心做事,对得起委托,睡得好觉”的执业理念,多年来服务过众多企业和个人客户。
处理合同纠纷
在原告杨XX与被告杨XX、杨XX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委托魏宪合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双方于2013年3月1日签订《钢管委托租赁合同》,约定原告将30984米钢管委托被告对外租赁,被告每年支付租金56000元,合作期最低5年。但被告自第二年起未足额支付租金,且未依约返还剩余钢管。原告于2016年拉走部分钢管14471.5米,剩余16512.5米钢管被告一直未返还,截至起诉时被告累计拖欠租金296200元。被告杨XX作为杨XX配偶,共同参与合同履行并使用租赁收益,原告请求其承担连带责任。
庭审激烈辩论
被告辩称合同期限为三年,已部分付款,未返还钢管系因原告未及时结算拉走。法院受理后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于2025年4月21日向被告送达诉状副本。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冻结被告银行账户资金420307.47元,并查封被告杨XX名下房产一处。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双方就合同履行、租金计算、钢管返还等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与辩论。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钢管委托租赁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构成违约。合同期满后双方未提出异议,转为不定期租赁,原告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最终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杨XX签订的合同,合同自2025年4月21日(起诉状副本送达日)解除;被告杨XX、杨XX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钢管16512.5米;被告杨XX、杨XX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租金194379.48元、违约金1943.79元;案件受理费7605元、保全费2622元,由原告承担2502.3元,被告承担7724.7元。魏宪合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庭审表现,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