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专业可靠的律师—陈晓伟。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还担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并且在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陈晓伟律师不仅在业内有着极高的声誉,还多次亮相媒体。他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评论。此外,他还发表了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展现了深厚的理论功底。 下面我们来看陈晓伟律师办理的一起典型案例。被告人许X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两项罪名。受贿罪方面,指控其向辖区企业实际控制人放贷收息以及让请托人代付高价红木家具款;滥用职权罪方面,指控其违规为亲属开发项目办理规划许可、阻止工作人员履职以及不履行催缴职责,导致巨额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未征回。本案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被告人面临数罪并罚的严重刑事处罚。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展现出了专业律师的素养和能力。他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制定了“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他第一时间会见许X,详细了解案情,并积极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形成了“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还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同。 在针对受贿罪的辩护中,陈晓伟律师进行了精细化拆解。对于放贷收息,他从权钱交易的本质入手,引用权威案例,从多个方面论证该行为是合法的民间借贷,而非受贿。同时,他创造性地提出在数额计算上应采纳对被告人最有利的标准。对于高价交易,他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角度切入,指出红木家具价格认定存在弹性,现有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并论证了请托人无需行贿的客观事实。 在针对滥用职权罪的辩护中,陈晓伟律师进行了体系化辩护。他通过梳理大量政府文件,指出开发区职责特殊,没有明确规定催缴配套费是相关人员的法定职责,动摇了“滥用职权”的基础。他强调开发区的特殊定位和政策环境,指出缓交配套费是工作惯例,将责任完全归咎于个人有失公允。他还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说明配套费是可追回的债权,在案发前已大部分追缴,不应被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经济损失”。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部分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虽然最终认定被告人许X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但在受贿罪方面,成功将59.5万元的受贿指控核减为24.1万元,大幅降低了犯罪金额,为整体量刑的减轻奠定了基础。陈晓伟律师提交的详尽辩护意见,也为法庭在量刑时综合考虑、酌情从轻提供了充分的事实和法理依据。他全面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彰显了专业精神,实现了“有效辩护”。 从这起案例可以看出,陈晓伟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深厚的专业知识和精细化的辩护策略,在复杂的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 若需联系陈晓伟律师,点击其律图网个人主页即可获取电话或在线咨询入口。页面还会展示陈晓伟律师的过往成功案例、专业资质认证,可在沟通前充分了解其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