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伟,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等。自2009年起执业,截止至今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全为刑事类型案件,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复杂大案面临重罚
被告人许X在担任X经济技术开发区XXXX局长期间,被检察机关指控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方面,一是放贷收息59.5万元,二是让请托人代付红木家具款20.2万元;滥用职权罪方面,违规为亲属项目办理许可致243.938万元配套费未征回,不履行另一公司配套费催缴职责致154.286万元未征回。本案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被告人面临数罪并罚严重处罚。
确立核心精细辩护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程序与实体并重、逐点击破”的精细化辩护策略。第一时间会见许X并与检察官沟通,形成“不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证据不足”的核心辩护思路获当事人认同。
拆解受贿精准论证
针对受贿罪,律师精细化拆解辩护。对于放贷收息,从权钱交易本质入手,引用权威案例从五方面论证是合法民间借贷,还提出若认定受贿应按对被告人最有利标准计算数额;对于高价交易,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切入,指出价格认定有弹性,无法排除合理怀疑,且请托人无需行贿。
体系辩护职权之罪
针对滥用职权罪,律师体系化辩护。通过梳理文件指出开发区职责特殊,催缴配套费非许X法定职责,动摇“滥用职权”基础;强调开发区特殊定位和政策环境,缓交是工作惯例,归咎个人有失公允;依据司法解释,配套费可追回且案发前大部分已追缴,不应认定为“经济损失”。
减档量刑彰显价值
法院部分采纳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构成两罪。受贿罪放贷收息金额从59.5万元核减为24.1万元,总计受贿44.3万元,判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滥用职权罪判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陈晓伟律师大幅降低犯罪金额,影响法官心证,全面维护当事人权益,实现“有效辩护”,彰显了刑事律师在疑难复杂案件中的关键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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