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身刑事辩护
周俊律师自2000年开始执业,刑事辩护是其擅长领域之一。在执业的25年里,他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其中,在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周俊律师担任被告人周XX的辩护人。被告人周XX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起诉,在2011年4月至2021年10月期间,周XX在xxxx集团下属宜昌XX公司任职备件经理,利用职务便利,帮助配件供应商获取采购份额,收取回扣款共计人民币254,901元。2022年5月18日,周XX在xxxx集团工作人员陪同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理清行贿事实
在这起案件中,除了周XX的受贿事实,还有被告人余XX、余XX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事实。2011年1月至2021年10月,余XX、余XX为获取xxxx集团的汽车配件采购订单,通过各自控制的账户向xxxx集团下属公司多名配件经理行贿共计人民币2,100,911元。其中,向周XX行贿254,901元。2022年6月7日,公安民警在xxxx集团总部将余XX、余XX抓获。案发后,余XX、余XX自愿补偿xxxx集团经济损失人民币427万余元,并取得其谅解。
考量量刑情节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XX、余XX的行为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告人文XX、王XX、周XX的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告人文XX、王XX、周XX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从宽处罚。被告人余XX、余X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余XX、余XX自愿补偿xxxx集团损失并取得其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周俊律师基于这些法定或酌定从轻情节为周XX提出的辩护意见,得到了法院的采纳。
助力公正判决
最终,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被告人余XX、余XX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被告人文XX、王XX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周XX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周俊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执业经验,为被告人周XX争取到了公正的判决,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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