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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俞雯律师:助力客户解决147万购房款截留纠纷成功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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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9 · 1830人看过
导读:俞雯自2021年开始执业,现为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她专注于民商事诉讼,尤其深耕房产纠纷领域。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300件,其中房产纠纷超100件。标志性案件为代理张某某与南京XX公司等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助力客户成功收房。

教育与经验积累

俞雯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后于南京大学攻读国际法硕士并毕业,还是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她拥有丰富的多地工作、实习、交流经验,如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等。硕士毕业后便投身律师行业,主办和参与办理多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股权转让纠纷民商事诉讼案件,涉案标的超两百亿元,这些经历为她的执业生涯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房产纠纷典型案

在执业过程中,俞雯承办的案件数量众多,尤其在房产纠纷领域成果显著。其中,原告张某某与被告南京XX公司、XX公司及第三人江苏XX公司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极具代表性。2021年3月,张某某在案涉项目售楼处购买商铺,向XX公司支付147万购房款并签订合同。但被告以未付清全款为由拒绝交房,张某某委托俞雯等律师提起诉讼。

庭审激烈辩论

庭审中,双方争议焦点颇多。原告主张被告交付商铺、协助办理产权登记并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被告则辩称原告未支付全部购房款、XX公司涉嫌犯罪,还以疫情影响导致延期交付不应担责进行抗辩。双方就款项支付是否到位、XX公司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疫情影响是否构成免责事由等展开了激烈辩论。第三人XX公司经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

法院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作出判决。因XX公司在售楼处以自己名义销售商铺,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原告已支付全部购房款,所以被告应履行交付与协助办证义务。但考虑到疫情影响施工进度,且原告在付款过程中存在不当之处,法院不支持逾期交房违约金请求,因违约金请求不成立,原告要求XX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也缺乏依据。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南京XX公司负担,俞雯成功助力客户张某某最终成功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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