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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什么人能适用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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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15 · 1043人看过
导读:法律规定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系生活不能自理者唯一扶养人、案件特殊或需、羁押期满案件未办结等情形可监视居住;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却不能提保证人及交保证金的也可。此外,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一般什么人能适用监视居住

一、一般什么人能适用监视居住

根据法律规定,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是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是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此外,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也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人符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监视居住适用于符合逮捕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一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是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是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是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另外,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哪些人不符合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人员不符合监视居住适用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三无”人员(无固定住处、无工作、无收入)且无法指定居所的。因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对其生活会造成较大影响,若不具备相应条件则不宜适用。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这类严重犯罪若不符合此特殊情形,就不符合监视居住条件。对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监视居住。若不符合继续侦查必要性等情况,也不适用。总之,不符合法定情形、必要性及相关条件的人员,不符合监视居住适用条件。

了解了符合逮捕条件下可监视居住的情形后,可能有人会问,被监视居住期间要遵守哪些规定呢?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还有,如果违反监视居住规定会有什么后果?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予以逮捕。若你对监视居住相关规定及后续影响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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