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充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黄明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出色的代理能力,帮助当事人张X成功追索到全部本息及维权费用。
2025年2月,张X的朋友瞿X以投资项目资金周转为由,向张X借款12万元。张X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款项后,要求瞿X出具书面凭证,瞿X先出具《借条》,后又出具《借款承诺书》,明确约定还款期限、逾期利息及维权费用承担等。然而,还款期限届满,瞿X仅偿还部分款项,剩余8.4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未支付。多次催收无果后,张X委托黄明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剩余本金及利息的计算是否准确,以及《借款承诺书》中关于由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等维权费用的约定是否有效。针对这些问题,黄明律师制定了清晰的代理策略。
在证据方面,黄明律师向法庭系统提交了银行转账凭证、《借条》《借款承诺书》及被告部分还款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闭环。在计算诉求时,他精确计算截至起诉前的利息,庭审中当庭调整利息计算起止点,主动撤回可能被视为重复主张的“违约金”请求,使诉讼请求更加聚焦、合法有据。对于律师费等维权费用的主张,黄明律师向法庭阐明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并提交委托代理合同及律师费支付凭证证明费用已实际发生。被告虽未到庭但提交书面答辩状对律师费承担提出异议,黄明律师当庭有力回应,指出被告签署《借款承诺书》应受其约束。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黄明律师的证据和代理意见,判决被告瞿X向原告张X偿还借款本金84,000元,按《借款承诺书》约定支付逾期利息,承担律师费3,000元以及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黄明律师2023年开始在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511xxxxxxxxx4234,服务于南充地区。他累计承办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已逾100件,近年来深耕债权债务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70余件,在诈骗罪、开设赌场罪、帮信罪等方面尤为专精,同时在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涉税犯罪等案件中也经验丰富。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的执业理念,作为中国法学会会员,在合同纠纷、公司事务、财税、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展现出专业能力。此次民间借贷纠纷案的成功代理,正是他专业能力的有力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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