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嘉仪接手文XX涉案强奸幼女罪一案后,第一时间便赶到会见当事人,认真地向办案机关提交委托手续。尽管办案机关初步认定此案构成强奸,但她没有丝毫退缩,开始了艰难的辩护之路。
聂嘉仪自2017年开始在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9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此次的案件情况是,5年前的一天晚上,案发时未满16岁的文XX约案发时未满14岁的王X出来玩并发生了一次性关系,5年后文XX被X县公安局抓获归案,检察院建议量刑三年半。
接受委托后,聂嘉仪积极与检法机关沟通,主张合法诉求。她详细核实案件细节,面对情绪紧绷的当事人,耐心安抚,并指导其通过照片、社交平台记录等回忆取证,解决了案发近五年、记忆模糊的取证难题。她走访当事人原生家庭,了解到其父母离异由祖辈抚养,在轻松的环境中帮助当事人找回尘封的快手账号,固定了双方恋爱期间亲密互动、无厌恶情绪的关键证据。
在辩护策略上,她结合心理学、脑科学等多学科知识,剖析未成年人身心变化,以恋爱互动证据质疑“强迫”情节,主张双方自愿,作无罪辩护。同时,她指出案件核心疑点,如案发时间、双方年龄无法确定,无物证支撑,证人证言矛盾,举报动机不纯,证据链不完整、未达定罪证明标准。
在整个辩护过程中,聂嘉仪始终坚持无罪辩护。最终,她的努力促成检察院调整量刑建议,达成了“判二缓三”的缓刑结果。这一结果,在当地涉未成年性侵案件缓刑为0的背景下,打破了司法惯例,实现了个案公平。
聂嘉仪一直秉持“客户至上,耐心、专注做好每一个案件”的执业理念。在这个案件中,她用专业和负责,兼顾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性自主权合理处分,还原了案件原貌,彰显了刑事辩护的公平正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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