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辩护的舞台上,李鉴春律师以其精湛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赢得了公正的结果。其中,熊X偷越国境不起诉案便是他众多成功案例中的一个典型。
熊X与汤X、江X等七人,为了办理国外驾驶证转换国内驾驶证,在2018年9月9日和12月19日,两次在钟某、陈某组织下,于广西东兴XX附近翻越边境护栏偷越国境。2024年1月18日,熊X主动至岳阳市公安局君山分局投案,后被移送太康县公安局并办理取保候审。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如何准确界定熊X偷越国境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
李鉴春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了一系列关键行动。他首先通过系统阅卷、法律研判及政策分析,从事实、情节与政策三个维度构建不起诉辩护体系。在法律分析逻辑上,他明确指出熊X偷越国境的目的是办理驾驶证转换手续,在国外停留时间短且未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其动机和危害性与以非法就业、走私、诈骗等为目的的偷渡行为有显著区别。同时,他全面梳理了熊X的从宽情节,包括主动投案构成自首、无违法犯罪前科且一贯表现良好、涉案行为已过多年且期间未再实施同类行为等,以此论证其行为社会危害性较低。此外,李鉴春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慎押、慎捕、慎诉”的司法政策以及关于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的指导意见,阐明本案符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法律精神,具备不起诉的实质条件。
在完成上述工作后,李鉴春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进行专业沟通,并正式提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系统论述事实、情节、法律与政策依据,建议对熊X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李鉴春律师的意见,认定熊X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等法定从宽情节,且符合当前刑事司法政策精神,依法对熊X作出不起诉决定【太检刑不诉〔2024〕60号】。在这个案件中,李鉴春律师精准把握行为性质、全面梳理从宽情节、主动衔接司法政策,起到了关键作用,成功在审查起诉阶段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不起诉结果,及时终结了诉讼程序,最大限度减少了对当事人生活与工作的影响。
李鉴春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逾1000件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300余件相关案件,尤其专精于侵犯人身、侵犯财产、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在掩饰隐瞒、帮信等细分类型及职务犯罪领域也有丰富经验。他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当事人的负责。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