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司法的舞台上,每一个案件都是对法律专业人士智慧与能力的考验。近日,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的李鉴春律师在熊X涉嫌偷越国境罪不起诉案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和辩护能力。
该案件的基本案情是,熊X与汤X、江X、张X、雷X等七人,为获取三个月以上境外居留记录以办理国外驾驶证转换国内驾驶证,在2018年9月9日和12月19日,在钟某、陈某组织下,两次在广西东兴XX附近采取翻越边境护栏方式偷越国境。熊X于2024年1月18日主动投案,后被移送太康县公安局并取保候审。
面对本案,法律难点不少。偷越国境是明确的行为,且有两次偷越的事实,时间跨度也较长。但李鉴春律师在接受委托后,通过系统阅卷、法律研判及政策分析,精心构建了从事实、情节与政策三个维度的不起诉辩护体系。
在界定法律关系方面,李鉴春律师明确指出,熊X偷越国境有着特定的目的,即办理驾驶证转换手续,且在国外停留时间短,未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动机与危害性和以非法就业、走私、诈骗等为目的的偷渡行为有着显著区别。
在应对程序障碍上,李鉴春律师全面梳理从宽情节。他指出熊X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依法构成自首;无违法犯罪前科,一贯表现良好;涉案时间为2018年,行为已过多年,期间未再实施同类行为,以此论证其行为社会危害性较低。
在论证实体权利时,李鉴春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慎押、慎捕、慎诉”的司法政策,以及关于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的指导意见,论证本案符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法律精神,具备不起诉的实质条件。之后,他多次与承办检察官进行专业沟通,阐明观点,并正式提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系统论述事实、情节、法律与政策依据,建议对熊X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李鉴春律师的意见,认定熊X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等法定从宽情节,且符合当前刑事司法政策精神,依法对熊X作出不起诉决定。
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他已在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担任该所主任律师。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成功办理刑事辩护相关案件300余件,尤其专精于侵犯人身、侵犯财产、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在职务犯罪领域也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他还曾担任周口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经济法学特聘讲师(2010年 2012年),是河南法治建设法学专家智库专家、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李鉴春律师始终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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