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鉴春反复翻阅着熊某偷越国境案的卷宗,每一页都凝聚着他对案件的深入思考。他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在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工作多年,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熊某与汤某、江某等七人,为办理国外驾驶证转换国内驾驶证,于2018年两次在广西东兴附近翻越边境护栏偷越国境。2024年1月18日,熊某主动投案,后被移送太康县公安局并取保候审。
李鉴春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委托后,开启了严谨的辩护工作。他通过系统阅卷、法律研判及政策分析,从三个维度构建不起诉辩护体系。首先,他明确熊某偷越国境是为办理驾驶证转换,在国外停留时间短且未违法犯罪,区别于其他偷渡行为。接着,他全面梳理从宽情节,指出熊某主动投案构成自首,无违法犯罪前科且多年未再犯同类行为。最后,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慎押、慎捕、慎诉”政策及相关指导意见,论证本案符合不起诉条件。
之后,李鉴春多次与承办检察官专业沟通,阐明观点,并提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认定熊某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此案中,李鉴春精准把握行为性质、全面梳理从宽情节、主动衔接司法政策,在审查起诉阶段为熊某争取到不起诉结果。这充分体现了在涉边境类刑事案件中,辨析行为动机与危害的重要性,以及主动投案、无前科等情节的关键辩护价值。同时,将个案与“慎诉”政策结合,能引导司法裁量宽缓化。
李鉴春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道路上不断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