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伤一级想取保候审可以吗
重伤一级符合一定条件可申请取保候审。首先,若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一般可以取保候审。其次,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也可申请。但同时需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险性等因素。若社会危险性较大,如系暴力犯罪等,可能难以获得批准。总之,重伤一级只是一个伤情情况,并非决定能否取保候审的唯一因素,需综合多方面情况进行判断。
二、重伤一级符合啥条件能取保候审
重伤一级案件中,若要取保候审需满足一定条件。依据《刑事诉讼法》,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可取保候审。
比如犯罪嫌疑人身体患有严重心脏病,需要长期治疗调养,这种情况下,符合上述条件,就有可能被批准取保候审。但具体能否取保,需综合案件实际情况,由司法机关审查决定。
三、重伤一级满足啥要求可监视居住
根据法律规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对于符合逮捕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此外,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重伤一级的犯罪嫌疑人若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便有可能被监视居住。
当我们了解重伤一级符合一定条件可申请取保候审后,也许有人会问,那如果申请成功了,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呢?比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等。还有人可能想知道,要是违反了这些规定会有什么后果呢?会不会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被羁押呢?对于这些关于取保候审后续的疑问,如果你仍有困惑,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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