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孕6个月夫妻如何办理离婚
在女方怀孕6个月时,男方一般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若双方自愿离婚,可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申请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若女方提起离婚诉讼,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走诉讼离婚程序。
二、怀孕6个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怀孕6个月时,女方可以提出离婚,男方一般不得提出,但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若女方因怀孕、分娩在生活上有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
如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
三、怀孕6个月离婚子女抚养权归谁
怀孕6个月离婚时,子女尚未出生,不存在实际抚养权归属问题。通常分娩后,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考虑到婴儿对母亲生理上的需求和依赖。
不过,若母亲存在以下情形,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父母双方也可协议由父亲直接抚养,前提是协议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
当我们探讨怀孕6个月夫妻如何办理离婚时,除了办理流程,还有一些相关问题需要关注。比如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即使孩子还未出生,但出生后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支付等都需要提前有个规划。另外,孕期及产后女方的生活保障、医疗费用等可能产生的经济负担如何分担也是重要方面。怀孕6个月办理离婚涉及诸多复杂的法律和生活问题,若你对于孩子抚养、经济分担等相关问题还有疑问,不要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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