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三个月判缓怎么算刑期
判处缓刑,三个月看守所羁押期限不算在缓刑考验期内。缓刑是对原判刑罚附条件不执行的制度,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出现撤销缓刑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若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规定决定执行刑罚。
二、看守所三个月了还能监外执行吗
在看守所被羁押三个月后是否能监外执行,需看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以及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情况。
若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可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若看守所三个月后,犯罪嫌疑人还未被判刑,就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若已被判刑且符合条件,则可申请监外执行。
三、看守所三个月还没判刑是什么情况
看守所关押三个月还没判刑属常见情况。刑事案件办理有法定程序和期限。
首先是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两个月,复杂案件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一个月。若存在交通不便、犯罪涉及面广取证难等情况,还能再延长。
之后是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通常为一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若需补充侦查,每次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
最后才到审判阶段。所以,在看守所三个月还未判刑,可能案件仍处于侦查或审查起诉阶段,未进入审判环节。家属可向办案机关了解案件所处阶段和进展。
当我们探讨看守所三个月判缓怎么算刑期的时候,需明确两个关键衔接点:其一,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算,若考验期内无违法违规、无新罪漏罪,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其二,若缓刑被撤销,此前在看守所羁押的三个月会按规定折抵刑期(拘役一日折抵一日,有期徒刑一日折抵一日)。此外,缓刑期间需遵守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要求,比如定期报告、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区域等,一旦违反可能触发撤销缓刑的后果。如果对缓刑考验期的具体时长要求、刑期折抵的适用情形,或是自身案件是否有争取缓刑的空间仍有困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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