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犯罪不属于特别犯罪
特别犯罪通常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等,与之相对的其他犯罪就不属于特别犯罪。
除上述特别犯罪之外,常见的如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像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等),主要是对公民个体人身及相关权利的侵害;侵犯财产罪(如盗窃罪、诈骗罪、抢劫罪等),是针对公私财产权益的犯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部分普通犯罪(如赌博罪、招摇撞骗罪等),干扰的是社会正常管理秩序;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影响的是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等。这些犯罪未被归入特别犯罪范畴,在认定、量刑等方面遵循各自对应的法律规定。
二、哪些犯罪不属于洗钱罪上游犯
洗钱罪上游犯罪限定于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除这七类犯罪之外的其他犯罪,不属于洗钱罪上游犯罪。
比如常见的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等,就不在洗钱罪上游犯罪范围内。法律明确规定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旨在重点打击特定严重犯罪及其衍生的洗钱行为,切断犯罪所得的清洗渠道,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安全。如果行为涉及的上游犯罪不属于上述七类,那么针对该上游犯罪所得的清洗行为,不构成洗钱罪,但可能涉嫌其他犯罪,需依据具体情形判断。
三、哪些犯罪不可以减刑吗
法律并非规定特定罪名就绝对不能减刑,只是有些情形会限制减刑。
像被判处死缓的累犯,以及因多种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法院会依犯罪情节决定是否限制减刑。
这类受限减刑的罪犯,死缓期满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服刑不少于二十五年;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服刑不少于二十年。
若罪犯服刑时不满足减刑条件,像不遵守监规、无悔改或立功表现等,也无法减刑。减刑关键看服刑表现和法院判决时有无特别限制。
当我们厘清哪些犯罪不属于特别犯罪时,这类犯罪多为主体无特殊限定、无特定目的要求的常见罪名。比如盗窃罪、普通故意伤害罪等,其认定不依赖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如国家工作人员)或特定行业背景。不过,除了明确范畴,不少人还会困惑:若涉及不属于特别犯罪的案件,其追诉时效是否有特殊计算规则?以及,如何精准区分“不属于特别犯罪”与“一般刑事犯罪”的细微边界?这些问题看似基础却关乎案件定性,若你在具体案件认定、法律适用上有疑问,别再自行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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