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继承如何处理
房产继承需区分有遗嘱和无遗嘱两种情况处理。有遗嘱时,按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办理过户。继承人需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再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最后携带相关文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
若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样要先办理死亡证明、继承公证,之后前往房产交易中心过户。办理过程中,需注意准备齐全证明材料,以顺利完成房产继承过户。
二、房产继承遗嘱效力如何认定
房产继承遗嘱效力认定需从多方面考量。首先,遗嘱人须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其次,遗嘱内容应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内容无效。
再者,遗嘱形式要符合法定要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录音录像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所立,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此外,遗嘱应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三、房产继承遗嘱效力认定需注意什么
房产继承遗嘱效力认定需注意以下方面。
形式要件上,不同类型遗嘱有不同要求。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录音录像遗嘱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肖像,以及年月日;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且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实质要件上,遗嘱人立遗嘱时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同时要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在了解了房产继承如何处理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房产继承后若要进行出售,会涉及哪些税费呢?这其中可能包括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不同情况的税费标准也有所不同。另外,如果存在多个继承人,对于房产的分割方式也有多种,是按份共有还是一方获得房产并给予其他继承人补偿等。这些都是在房产继承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实际问题。倘若你在房产继承处理及相关拓展问题上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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