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界,有这样一位专业能力出众的律师——孙培伦,他是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及民商事法律事务部负责人,也是中国法学界优秀学者型律师,还担任某大型央企常年援助顾问、某区政府法律顾问成员。孙培伦毕业于新疆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21年执业至今,已累计代理案件数千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占比近50%,涉案总金额超过100亿元。他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注重从情理、法律、社会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下面通过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来具体看看孙培伦律师的专业能力。2021年XX月29日,原告新XX公司与被告郑XX签订《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约定原告承建被告位于XX市X群众文化活动中心的木制品工程,合同总价295,236元,工期至2021年6月15日,验收期20天,逾期未验收视为合格,还约定了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及维权费用承担等。原告依约于2021年10月完成施工,但被告仅支付104,276元,余款长期拖欠。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2年12月向新疆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违约金、逾期利息并承担律师费。被告则辩称工程未经验收,且原告所用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拒绝付款,同时请求调低违约金。
孙培伦律师在办理此案时,采取了一系列专业策略。他全面梳理合同履行证据,提交《木制品板材施工合同》、银行付款凭证等,申请证人周XX出庭作证,强化“视为验收合格”的主张。精准适用合同条款与法律规定,依据合同“20日内未验收视为合格”的约定,反驳被告抗辩,引用《民法典》相关规定论证原告诉求合法性。合理主张违约责任,配合法院审查违约金合理性,接受酌定调整。成功实现律师费主张,利用合同约定提交相关证据。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实际施工面积对应的工程总价为286,421.06元,扣除已付部分,被告尚欠工程款182,145.06元,酌定违约金10,000元,支持律师费15,000元,驳回原告逾期利息诉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大部分。
在这起案件中,孙培伦律师发挥了重要价值。他有效破解“未验收拒付”困局,保障合同约定权益落地,平衡违约金主张与司法裁量,强化举证应对质量抗辩,实现高效债权回收。通过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孙培伦律师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通过合同解读、证据构建、违约责任论证及诉讼策略优化,切实维护了施工方的合法权益。他的专业精神和职业理念,为他在法律领域赢得了良好的声誉,也为客户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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