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烜墚,本科毕业后先在检察院担任了5年检察官,在区委办公室、区委督查室、区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厅等多个部门都有过锻炼经历。在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工作期间,他办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2015年,他毅然转型成为一名律师,开始了新的征程。在专注刑事辩护的同时,他还恶补民事和行政法律知识,经过三年努力,学通了刑、民、行三大法律,这让他在处理复杂法律问题时更加游刃有余。
多年来,张烜墚带领团队办理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网络犯罪、性犯罪、刑民交叉等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其中有150余件无罪案例,包括多个法院无罪判决,以及大量不起诉、公安机关撤案等情况。他办理的李某敲诈勒索二审改判无罪案,更是被评为全国十大无罪案例。
下面我们通过一起具体的案例,来看看张烜墚的专业能力和办案风采。上诉人安X在2013年至2014年期间,多次帮助他人虚开发票,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公安机关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一旦罪名成立,安X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张烜墚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他第一时间会见了当事人安X,详细了解了案件事实,并进行了专业分析。律师团队经过分析,确立了两个核心的无罪辩护点。一是安X虽有虚开发票的行为,但他已经将涉及的相应税款全部足额缴纳,并未实际造成国家税收损失,不具备犯罪行为所要求的社会危害性;二是案件发生在2013-2014年,至案发时已远超法定追诉时效。
张烜墚并没有被动等待庭审,而是积极与公安机关进行了多次、深入的沟通。他系统地阐述了上述辩护意见,并提交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希望能在侦查阶段就解决问题。
经过张烜墚的专业辩护和有效沟通,公安机关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安X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且已过追诉时效,决定对安X予以释放,并作出了撤销案件的决定。安X最终获得了无罪的实质性结果,避免了被起诉和判刑的风险。
在这个案件中,张烜墚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能在看似不利的情况下,从复杂的法律关系中精准地找到“未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和“超过追诉时效”两大核心突破口,为案件的无罪结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他还将辩护前置,在侦查阶段就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成功地将案件“拦截”在移送审查起诉之前,极大地缩短了当事人被羁押的时间,降低了诉讼成本。
张烜墚首创“捕前辩护”概念,结合自己的辩护经验以及检察院批捕科的工作经历,总结出《审查批捕阶段辩护“八步法”》。他亲自办理的捕前阶段介入的案件,不批捕概率在75%左右。他始终坚持当事人利益至上,制定辩护方案脚踏实地,既有良性沟通的智慧,又有敢于碰硬的勇气。在面对“错捕”案件、受地方势力干预的案件等时,他敢于仗义执言,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战斗到底。
张烜墚的专业精神和职业理念,让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熠熠生辉。他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刑事律师的责任与担当,为保障人权、防范冤错案件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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