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滨州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女律师——尹艳华。她是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合伙人,在法律的舞台上绽放着独特的光芒。
尹艳华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和文学双学士学位。自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积累了十余年丰富的经验。她不仅是滨城区优秀律师、滨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等,还身兼多个律协专业委员会委员以及仲裁员等职务。多年来,她承办了数百件刑、民案件,其中刑事案件是她的主要业务领域。
下面我们通过一起具体的案例来感受尹艳华律师的专业能力。被告人梁XX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3年12月8日被刑事拘留,后被执行逮捕。公诉机关指控梁XX在2023年9月期间,为获取非法利益,加入上游犯罪团伙组建的微信群,使用本人及父母名下的多个微信账户,接收并转移涉案资金,涉案总金额达292,497元,情节严重,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至三年九个月。
在办案过程中,尹艳华律师团队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策略。首先,在核心辩护点一“厘清行为性质,区分此罪与彼罪”上,公诉机关将梁XX名下实名认证微信账户涉及的176,616元资金,一并计入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数额。尹艳华团队重点审查了该账户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向法庭提交调取该账户IP登录记录的申请,证明该账户实际由案外人段X及上游人员“集团总裁”控制和使用。他们主张梁XX出借账户的行为,主观上并非直接转移犯罪所得,而是为犯罪提供了支付结算帮助,其行为性质更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构成要件,应与其实施的转账行为予以区分。最终,法庭采纳了辩护意见,将该176,616元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转而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单独评价,成功将重罪的部分金额剥离。
其次,在核心辩护点二“夯实法定从宽情节,争取最大幅度减刑”方面。尹艳华团队强调梁XX在案发后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即主动到案,并始终稳定、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此情节得到法庭确认并依法对其所犯两罪分别予以减轻或从轻处罚。同时,他们积极与当事人及家属沟通,促成梁XX自愿认罪认罚,家属全额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17,000元,还预缴了罚金。并且向法庭说明梁XX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一贯表现良好,主观恶性和再犯可能性较小。
经过尹艳华律师团队的有效辩护,法庭作出了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将梁XX的行为区分为两个独立的罪名,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刑期自羁押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这一结果成功将公诉机关最初建议的单一重罪辩护为两罪并罚,且最终执行刑期远低于原建议起点,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尹艳华律师始终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法庭上仗义执言,既为刑事涉案人员争取合法权利,也为婚姻家事纠纷中的当事人化解矛盾、守护权益。她用专业与负责践行着自己的初心,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为当事人照亮了正义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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