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与敬业精神,为众多当事人化解法律难题,他就是江西井冈(赣州)律师事务所的丁云龙。
丁云龙是法律硕士研究生,江西井冈(赣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部主任。他2007年高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且先后在市、乡政府法制部门以及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等核心岗位任职,二十余载的法律深耕,让他实现了法律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自2019年正式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等领域均有出色表现。
下面,让我们通过廖X、朱某、张X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来具体了解丁云龙的专业能力。
案情介绍:2024年1月,廖X、朱某、张X三人在XX市XX区成立“XX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员工虚构人设吸引特定年龄段单身女性关注,诱导其添加指定社交账号,非法获利。被告人甲和乙的团队非法获利达57万余元,被告人丙的团队非法获利47万余元。2024年8月,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后退缴部分违法所得。
办案经过:公诉机关最初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法院审查认为部分事实不清,建议补充侦查。2025年2月,补充材料后重新移送。第一次开庭时,被告人甲申请更换辩护人,审批通过后。因公诉机关建议,案件延期,恢复审理后,公诉机关作出变更起诉决定。第二次开庭时,各方再次到庭。虽然未详细描述丁云龙在这个过程中具体的行为,但可以想象,作为专业律师,他必然是仔细研究案件证据和法律条文,在庭审各方观点不断变化的情况下,凭借深厚的法学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
案件结果:法院最终认定,公诉机关原指控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证据不足,而三人通过虚构身份引流,为上游犯罪提供广告推广帮助,非法获利远超“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甲、乙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丙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同时,依法没收作案工具及已退缴的违法所得,并继续追缴其余违法所得。丁云龙在案件中,虽未直接体现出扭转乾坤的关键作用,但他在整个辩护过程中,尽到了专业律师的义务,为其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辩护,尽可能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丁云龙律师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敬业精神,无论是这起案件,还是执业以来办理的数百起案件,他都认真细致对待,以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相信在未来,他会继续在法律领域发光发热,为更多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联系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逸豪大道43号保利时光印象S4栋井冈律师大厦。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