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陈兵兵律师是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他毕业于国防大学,拥有军事学、法学双学士。陈律师有八年的从军经历,这段经历让他做事干练、果断,还培养了良好的沟通和人际协调能力。2018年他加入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团队主办律师。
陈兵兵律师执业年限从2020年至今,截止至今办理案件近1000件。他蝉联多年盈科总部优秀律师,荣获盈科所百名青年新锐律师奖。其擅长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公司经营等领域,致力于为企业和个人客户提供高效、可靠的法律服务。
陈律师的执业理念是“以专业守护公正,以激情驱动服务”,他将军事纪律与法律专业相结合,以敢于创新的精神,为客户量身定制解决方案。在执业中以诚实可信为准则,成功处理了多起代表性案件。比如在刘某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中,多次会见当事人并提交专业辩护意见,让刘某某获取保候审并最终获不起诉决定;在南京某投资管理公司投资某医疗公司案中,带领团队尽职调查,识别关键法律风险,为当事人避免近亿元经济损失;还代理多家上市公司及国央企诉讼业务,取得显著诉讼效果。
二、主办案例
案例为刘X涉嫌盗窃罪一案。2024年4月,被不起诉人刘X与同案人员徐X,在淮安市XX区窃取一台未投入使用的变压器,后变卖,刘X个人分得1500元,经物价部门认定,被盗变压器价值3809元。案发后,刘X经同案人员电话规劝,于2024年4月24日自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在陈兵兵律师协助下,刘X与同案人员积极沟通,共同向被害单位赔偿并获书面谅解。
经过陈律师有效工作,淮安市XX区人民检察院最终对刘X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院认定刘X行为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且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多重法定及酌定从宽情节,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
陈律师在本案中,首先固定有利情节,夯实辩护基础。重视刘X“经规劝后自动投案”,向检察机关阐明符合“自首”要件,积极协调促成赔偿谅解。其次善用刑事政策,引导从宽处理。协助刘X认识行为危害,让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后论证“情节轻微”,争取不起诉空间。在法律文书中论证被盗物品系“未投入使用”变压器,社会危害性小、涉案金额不高、当事人无前科且悔罪态度彻底,符合《刑法》第三十七条情形。本案成功处理,使当事人免于刑事判决前科烙印,体现了专业刑事律师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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