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公证完成后还能不能更改
遗嘱公证完成后可以更改。遗嘱是遗嘱人单方意思表示,可随情况变化变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嘱人可撤回、变更自己所立遗嘱。
若要更改已公证遗嘱,遗嘱人可再次进行公证。以新的公证遗嘱覆盖原公证遗嘱,新遗嘱效力优先。同时,遗嘱人也能通过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比如遗嘱人将遗嘱中处分的房产出售,就表明对该房产处分的遗嘱内容被撤回。此外,即便未重新公证,遗嘱人另立新遗嘱且内容与原公证遗嘱冲突,也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遗嘱公证完成后还能不能起诉
遗嘱公证完成后仍能起诉。遗嘱公证只是对遗嘱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但不意味着不可质疑。
若当事人认为公证遗嘱存在问题,如遗嘱人立遗嘱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公证程序存在瑕疵等,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法院会全面审查遗嘱的效力,包括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若有足够证据证明遗嘱存在上述问题,法院可判决该遗嘱部分或全部无效。不过,提起诉讼要在诉讼时效内进行,且需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三、遗嘱公证完成后还能起诉吗
遗嘱公证完成后可以起诉。遗嘱经公证后,并不意味着具有不可争议性。若当事人认为遗嘱公证存在错误,或对遗嘱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异议,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比如,当事人能证明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遗嘱是受胁迫、欺骗所立,又或者遗嘱内容并非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遗嘱部分或全部无效。另外,若对遗产分配有争议,如认为自己应是法定继承人却未在遗嘱中获分配遗产,也能起诉要求合理分配。诉讼中,法院会根据各方证据和事实依法作出裁判。
关于遗嘱公证完成后还能不能更改,不少人误以为公证遗嘱“不可动摇”,实则不然。公证遗嘱并非终身锁定,立遗嘱人可通过两种核心方式变更:一是重新订立新的公证遗嘱,明确撤销或变更原遗嘱内容;二是若后续以自书、代书等合法形式订立新遗嘱,且新遗嘱符合法定要件(如自书遗嘱需本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则以最后订立的有效遗嘱为准。这一点常被忽略。另外,若想撤销原公证遗嘱,是否必须再次公证?这些细节直接关系遗嘱效力。如果您对公证遗嘱的变更流程、不同遗嘱形式的效力冲突,或自身情况如何操作仍有困惑,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帮您厘清,避免遗嘱无效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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