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领域,有这样一位资深律师,他就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程豪。自2014年开始执业,程豪凭借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为当事人维护最高权益。
程豪有着丰富的履历,他不仅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还是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委员、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等。他擅长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民商事纠纷、婚姻家事等领域。
在众多案件中,卢XX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受贿案颇具代表性。被告人卢XX身为原XX省公安厅技术侦察总队主任科员,在20XX年1月至4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调取通信资料并泄露,还收取好处费。案发后,南京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
程豪律师围绕罪数认定、受贿数额计算以及量刑情节等多个核心问题展开辩护。在罪数辩护上,他提出卢XX的两个行为存在手段与目的的牵连关系,应构成“牵连犯”,择一重罪论处。在受贿数额辩护方面,他主张借款冲抵,认为卢XX向吴X的借款9,000元应从受贿总额中扣除;还提出部分短信查询未利用自身职务便利,相关费用应从受贿数额剔除。在量刑情节辩护上,他强调卢XX具有自首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提交表彰材料证明其工作表现突出、系初犯,提及家庭困难请求考量,还争取立功情节。
然而,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在罪名认定上驳回了程豪关于“牵连犯、择一重罪”的辩护意见,全额认定了公诉机关指控的受贿数额。但在量刑情节认定上,法院认定卢XX构成自首,依法从轻处罚,采纳了“退赃”的辩护意见酌情从轻处罚,未认定立功情节,对工作表现和家庭情况未采信。最终,法院综合考虑自首、退赃等情节,对卢XX作出从轻处罚判决。
尽管程豪律师的核心辩护观点未被法院完全采纳,但他在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价值。他通过专业法律分析,为被告人提出所有可能的辩护点,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程序正义。他的辩护将案件的法律适用难点和事实认定疑点清晰呈现,推动法院审慎裁判。他成功争取到关键从轻情节,为被告人获得宽大处理起到了关键作用。同时,他提交表彰材料和陈述家庭困难,体现了人文关怀,让法官看到被告人完整形象。程豪律师以专业、严谨和富有责任感的态度,在法治道路上不断前行,为司法公正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程豪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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