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昭通的法律界,程隆银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人物。他是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的核心合伙人,也是昭通市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自2014年正式执业以来,他已主办各类案件两百余件,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办案能力,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程隆银律师的法律生涯起点颇高,2011年,他以远超合格线的优异成绩斩获国家法律职业资格A证。在投身专职律师行业前,他有着丰富的职业履历。他先在大型企业法务部门任职两年,深度参与合同审查、劳动争议处理及合规体系搭建;随后进入检察机关从事案件审核工作,累计参与各类刑事案件的证据复核、法律适用研讨百余次。这种“企业+检察”的多元经历,让他比传统律师更懂实务痛点。
2015年9月,程隆银律师加入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凭借出色表现,仅用三年多时间便在2019年3月晋升为事务所合伙人。他始终秉持“法理精湛,暖心为民”的执业理念,将维护当事人最大合法权益融入案件全流程。
在众多案件中,2018年的一起故意伤害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格外引人注目。当年4月,被告人王X与被害人杨XX因本村公路修建事宜产生邻里矛盾。王X将杨XX下门牙两颗打落,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王X虽支付了部分医疗费,但就后续赔偿事宜,双方经多次协商及公安机关调解均未达成一致。杨XX委托程隆银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王X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5614.16元。
庭审中,被告人王X当庭否认殴打事实,其辩护人以“指控故意伤害罪证据不足”为由请求宣告王X无罪,同时拒绝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给案件维权带来了挑战。程隆银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与证据,制定了“刑事追责与民事索赔并行”的维权策略。
在刑事层面,他重点梳理全案证据链,包括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多名目击证人证言、住院病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等,形成完整证据闭环,有力反驳了被告人及辩护人“无罪”的辩解。在民事层面,他精准核算各项赔偿项目,提交相关证据,明确主张合理损失。同时,他客观看待被害人在案件中的轻微过错,积极与法院沟通,促成法院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合理划分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王X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赔偿杨XX各项经济损失共计9184.11元。程隆银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代理,将刑事追责与民事索赔相结合,既让被告人承担了相应的刑事责任,又为被害人争取到了足额的经济赔偿,有效化解了被害人“维权难、索赔难”的困境。
除了这起案件,程隆银律师在其他案件中也表现出色。在范XX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中,他担任被告人罗XX的辩护律师,为其争取到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刑罚;在唐XX强奸罪一案中,他担任唐XX的辩护律师,多次与受害人及家属沟通,取得谅解,为唐XX争取到适用缓刑的机会;在赵XX涉嫌强奸罪一案中,他担任受害人万XX的委托代理人,为受害人声张了正义。
多年法律行业的深耕细作,让程隆银律师成为当事人值得信赖的法律依靠。他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法理精湛,暖心为民”的执业理念,为维护法律公平正义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程隆银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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