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拘留第一个七天咋算
刑事拘留第一个七天从被拘留人被送至看守所时开始计算。根据法律规定,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以内,即被拘留当日不算入这七天内。
例如,若某人在1月1日下午被拘留并送往看守所,那么从1月2日开始计算这七天,到1月8日为第一个七天的截止时间。
在这七天内,公安机关通常会对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证据,判断是否有进一步羁押的必要。如果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二、刑事拘留第一阶段时长多久
刑事拘留第一阶段一般指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刑事拘留第一阶段最长为三十七日。
三、刑事拘留第二阶段时长多久
刑事拘留第二阶段通常指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若出现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当我们厘清刑事拘留第一个七天咋算的问题时,还需关注其后续的期限变化与权利保障细节。实际上,第一个七天结束后,若案件存在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等情形,拘留期限可延长至30天;即便是一般案件,若需提请批准逮捕,也会在七天内由检察院作出决定。此外,拘留期间家属无法直接会见被拘留人,只有委托律师才能会见了解案情,且公安机关需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家属(有碍侦查除外)。如果你对刑事拘留后续期限延长的条件、律师会见的流程,或是因拘留产生的其他疑问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准解答,帮你理清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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