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撤销合同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撤销合同不适用诉讼时效,而是适用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是法律规定的权利存续期间,期间届满权利消灭。
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此外,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也消灭。除斥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二、撤销合同是不是自始无效
撤销合同自始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后,该合同自合同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撤销的原因一般包括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合同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合同一旦被撤销,就意味着合同从一开始就不存在法律效力,双方需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
三、撤销合同是否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撤销合同可能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致对方信赖利益损失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若合同撤销是因一方在缔约时有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提供虚假情况等违背先合同义务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该方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比如一方隐瞒标的物重大瑕疵,对方基于此订立合同后撤销,隐瞒方要赔偿对方因信赖合同有效而遭受的损失,像为缔约支出的费用等。
但如果合同撤销是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或非基于缔约阶段过错行为,一般无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除了明确“撤销合同是否适用诉讼时效”这一核心问题外,实践中还有两个与撤销合同紧密关联的要点需关注:一是撤销权的行使期限。需注意撤销权适用除斥期间而非诉讼时效,一般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为九十日,胁迫行为则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二是撤销合同后的法律后果,若合同被依法撤销,双方需返还因合同取得的财产,无法返还的需折价补偿,有过错方还需赔偿对方损失。如果您在具体案件中对撤销权的起算时间、财产返还细节存在疑问,或是需要判断自身是否具备撤销合同的法定事由,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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