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约责任约定包含哪些内容
违约责任约定内容通常有:
一是承担方式,如继续履行,适用于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针对质量不符合约定;赔偿损失,违约方赔偿对方因违约遭受的损失;支付违约金,按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金钱;定金责任,给付定金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收受方违约双倍返还。
二是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现有财产减少,间接损失是可得利益损失。
三是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可约定具体数额,也可约定计算方法。数额约定需合理,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二、违约责任约定过高该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规定,若违约责任约定过高,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判断约定是否过高,需综合考量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因素。一般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确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总之,可通过法定程序,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依具体情况调整过高的违约责任约定。
三、违约责任约定过低该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规定,若违约责任约定过低,受损害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当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时,当事人能以实际损失为依据,主张对违约金进行调整。受损害方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因对方违约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数额。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调整后的违约金数额应与实际损失相当,以补偿受损害方的损失,同时对违约方起到一定的惩戒作用。
违约责任约定包含哪些内容?除了大家常关注的违约情形界定、违约金具体数额,实践中还有两个容易被忽略的关键关联问题:一是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除了违约金,还包括继续履行合同义务、赔偿实际损失(含可得利益损失)、采取补救措施等具体形式,不同方式的适用条件需结合合同性质判断;二是约定的违约金若过高或过低,后续能否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这直接影响违约方和守约方的权益平衡。如果您在签订合同前不确定如何合理约定违约责任条款,或是遇到对方违约后不知如何主张约定的责任,别再模糊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梳理条款细节、解答实操疑问,避免后续纠纷中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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