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清算的时候会不会被追责
破产清算时是否被追责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勤勉义务,致使企业破产,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且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若债务人存在隐匿、转移财产,虚构债务等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若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债权人或债务人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在破产清算中,相关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就可能被追责。
二、破产清算的账单该如何追回
若要追回破产清算中的账单,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首先,及时申报债权。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应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账单等证明材料,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
其次,配合管理人审查。管理人会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债权人需配合其调查,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若对管理人审查结果有异议,可提出异议并说明理由和依据。经审查成立的债权,将列入债权表。
在破产财产分配时,根据清偿顺序受偿。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法定顺序清偿其他债权。若债权人有担保债权,可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若清偿不足,未获清偿部分债权消灭。
三、破产清算的追诉期限有多长
破产清算本身无特定追诉期限,但涉及相关债权债务追诉受诉讼时效约束,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若在这期间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不过,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务必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避免因超过诉讼时效等丧失胜诉权。
当我们探讨破产清算的时候会不会被追责时,需明确并非所有破产企业的关联主体都会被追责,但存在法定情形下的追责风险。比如,若企业股东未按期缴足认缴出资,即便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债权人仍可要求股东补足出资;又如企业高管在破产清算前恶意转移资产、虚构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可能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外,若破产企业存在税务违法等问题,相关责任人也可能面临行政或刑事追责。如果您对自身在破产清算中是否可能被追责、具体追责情形的认定,或被追责后如何维权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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