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破产申请的法律效力如何规定
根据《企业破产法》,受理破产申请有以下法律效力:
对债务人:自受理起,债务人要承担妥善保管财产等义务,其法定代表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前不得擅离住所地,且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对债权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在规定期限申报债权,未到期债权视为到期,附利息债权自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对合同相对人: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并通知对方。
对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二、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会怎样处理
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会按法定程序处理相关事务。首先,指定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决定债务人内部管理事务。其次,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发布公告,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召开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对于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破产财产的变价与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若债权人会议无法表决通过,法院有权裁定。
若债务人有《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可撤销行为、无效行为,管理人追回的财产属于债务人财产,用于清偿债务。最后,法院根据破产程序进展,裁定是否宣告债务人破产,若破产程序终结,法院应予以公告。
三、受理破产申请到宣告前能拍卖财产吗
在受理破产申请到宣告前,通常是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对财产进行处分包括拍卖的。
依据《企业破产法》,管理人负责管理和处分债务人财产。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实施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的转让、全部库存或者营业的转让等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财产处分行为,需经人民法院许可;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后,管理人实施上述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债权人委员会。若未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则应报告人民法院。所以在遵循法定程序,经法院许可或向相关主体报告后,是能够进行财产拍卖等处分行为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债务人财产保值增值,保障债权人利益。
当我们探讨受理破产申请的法律效力如何规定时,除了程序启动的明确效力外,还有两个关键延伸问题需关注:一是受理后债务人对财产的处分权受严格限制,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擅自处置资产,避免资产不当流失;二是破产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内的个别清偿行为,若符合“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等情形,可能被管理人申请撤销,影响债权实现的公平性。若您在企业破产中遇到财产处置争议、债权申报异议或个别清偿撤销的具体认定问题,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惑,帮您理清破产程序中的核心法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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