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张烜墚律师,本科毕业,执业证号为1120xxxxxxxxx6073,服务地区为天津,现任职于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为天津市红桥区北马路170号陆家嘴金融广场A座37层3705。他有着丰富的履历,曾做检察官5年,2015年开始律师执业。曾任天津市某区检察院检察官,还在区委办公室、区委督查室、区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厅工作锻炼。在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批捕科)工作期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积累了大量刑事案件办理经验。
转岗律师后,张烜墚律师不仅继续深耕刑事案件,还恶补民事和行政法律知识,3年后学通刑、民、行三大法律,对处理各类复杂法律问题有了更高见解,尤其对“刑民行”交叉案件有独到见解。2019年,他带领的团队规模达10人,2020年带领刑事团队加盟靖霖律所,创办靖霖天津分所,专注办理刑事案件。
张烜墚律师执业以来,带领团队办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网络犯罪、性犯罪、刑民交叉等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取得各类无罪案例150余件,包括多个法院无罪判决等。他首创“捕前辩护”概念,亲自办理的捕前阶段介入案件,不批捕概率在75%左右。他对二审案件辩护也颇有心得,代理的二审案件大多收到改判或发回重审结果,还代理多起重大刑事控告案件帮助当事人追赃挽损。他擅长刑事辩护,专注刑事领域,擅长无罪辩护、捕前辩护,能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以及刑事控告服务。此外,他近年来研发刑事辩护课程14门,获得入选2025年天津市律协颁布的刑事专业领域专业律师名单等多项荣誉。
二、主办案例
此次案例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上诉人安X在2013年至2014年期间,多次帮助他人虚开发票,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若罪名成立,安X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张烜墚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安X,详细了解案件事实并进行专业分析。律师团队经分析认为,本案存在两个核心无罪辩护点:一是安X虽有虚开发票行为,但已将涉及的相应税款全部足额缴纳,并未实际造成国家税收损失,不具备犯罪行为所要求的社会危害性;二是案件发生在2013-2014年,至案发时已远超法定追诉时效。
张烜墚律师没有被动等待庭审,而是主动与公安机关进行多次、深入沟通,系统阐述辩护意见,并提交相应法律意见书,力促在侦查阶段解决问题。
最终,公安机关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安X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且已过追诉时效,决定对安X予以释放,并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安X终获无罪的实质性结果,避免了被起诉和判刑的风险。
在本案中,张烜墚律师展现了极高的专业素养。他能在看似不利的案情中,精准找到“未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和“超过追诉时效”两大核心突破口,为无罪结果奠定法律基础。他采用前置化的辩护策略,在侦查阶段就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将案件“拦截”在移送审查起诉之前,缩短了当事人被羁押的时间,降低了诉讼成本。他对刑事追诉时效制度的娴熟运用,体现了深厚的刑事辩护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通过专业服务,他不仅帮助安X洗清罪名、重获自由,更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彰显了刑事辩护律师在保障人权、防范冤错案件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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