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纠纷中如何争夺抚养权
在离婚纠纷中争夺抚养权,需围绕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举证。
对于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情形的,可随父方。
两周岁以上子女,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条件。要从自身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着手,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证明能为孩子提供优越的生活与教育条件。还要强调自身的陪伴时间与能力,证明可给予孩子足够关爱与照顾。
八周岁以上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可多与孩子沟通,让孩子表达想跟自己生活的意愿。
此外,提供对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如对方有不良嗜好、暴力倾向等,也有助于争取抚养权。
二、离婚纠纷中如何增加诉讼请求
在离婚纠纷里增加诉讼请求,要注意时间和方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原告需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增加诉讼请求。这是法定的时间节点,逾期提出可能不被法院准许。
增加诉讼请求时,通常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即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申请书应明确新增请求的具体内容,比如要求分割新发现的夫妻共同财产、增加子女抚养费数额等,并阐述事实和理由,说明新增请求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若新增诉讼请求涉及新的证据,要一并提交,以支撑诉求。另外,法院会审查新增请求,如果与原离婚诉讼有密切关联,一般会合并审理;若关联性不大,可能会要求另案起诉。
三、离婚纠纷中单位福利分房如何处理
在离婚纠纷中,单位福利分房的处理需区分不同情况。
若该房产权已归夫妻双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若该房仅有使用权,且是婚后通过一方或双方单位分配取得,使用权益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双方可协商确定使用人,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情况,如居住条件等进行判决。
若该房是一方婚前取得使用权,婚后未进行房改,一般认定为该方个人财产权益,另一方通常无权主张分割使用权。
在离婚纠纷中如何争夺抚养权的问题里,除了要明确自身抚养条件是否更利于孩子成长,还要留意几个关键延伸点。比如,若离婚后一方抚养能力显著变化,是否能申请变更抚养权?另外,孩子年满八周岁后的真实意愿在抚养权判定中会起到重要作用,这一点常被忽略。还有,获得抚养权后,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否包含教育、医疗等额外费用)、对方探视权的具体落实方式,也都是离婚后可能遇到的实际问题。如果您正面临抚养权争夺的困惑,或是对这些延伸问题有疑问,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提供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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