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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精准维权,离婚财产分割案多争取四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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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0 · 1664人看过
导读:本文聚焦一位资深律师,执业九年办理超千起案件,尤其擅长婚姻家庭领域。通过代理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凭借专业证据分析与法律适用策略,成功为当事人多争取40万财产权益,展现其卓越专业能力与维护当事人权益的职业精神。

在法律的江湖中,有这样一位律师,他凭借着精湛的专业技能和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在众多案件中脱颖而出。他就是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的程杰律师,执业九年,办理案件超1000起,其中婚姻案件就达500多起,是一位在婚姻家庭领域有着丰富经验的资深律师。

程杰律师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现为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身兼浙江省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多个重要职务。他秉持着“破民案、办民事、解民忧、帮民忙、惠民利”的执业理念,在法律行业中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下面让我们通过一起具体的案件来了解程杰律师的专业能力。杨XX与王XX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购置了杭州市某房屋,后因王XX婚内出轨双方离婚离婚后,因房屋分割问题产生纠纷,杨XX委托程杰律师向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庭审中,王XX辩称房屋系其父母为养老购置,首付、贷款及装修费用均由父母支付,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仅提供存款小票作为父母出资证据

程杰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他首先对一审案卷材料进行全面分析,明确案件核心争议为“案涉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及“王XX主张的‘父母出资还贷’是否成立”。针对王XX提交的存款小票,程杰律师指出,该小票无法直接证明资金来源为王XX父母,也不能证明存入资金实际用于案涉房屋还贷,且缺乏其他证据佐证,不符合法律要求。

在法律适用方面,程杰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现已纳入《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指出案涉房屋购买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虽未办理产权登记,但购房合同及贷款合同均以双方名义签订,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同时,结合王XX婚内出轨的过错事实,主张分割时应兼顾“共同财产属性”与“过错方少分”的原则。

一审法院以“王XX对房屋贡献较大”为由判决房屋归王XX所有,王XX向杨XX支付折价款80万元。程杰律师认为该判决对“父母还贷事实”的认定缺乏充分证据支撑,遂代理杨XX提起上诉。二审庭审中,他重点围绕“王XX提交的存款小票不足以证明父母还贷”展开质证,强调王XX未能提供完整证据链,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程杰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王XX主张婚后贷款系其父母提供的事实,因证据不足无法成立”,案涉房屋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合理分割。判决王XX向杨XX支付房屋折价款120万元,较一审增加40万元,并调整了评估费及案件受理费的负担比例。

在这起案件中,程杰律师凭借专业的证据分析能力和精准的法律适用策略,成功推翻一审对“出资事实”的不当认定,为当事人多争取了40万元财产权益,充分维护了当事人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的合法权益。他的专业精神和职业理念,不仅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也为法律行业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如需联系该律师,可以通过律图网上该律师的个人主页查找联系电话或直接咨询,上面都清晰标注了官方联系方式。同时能查阅该律师的职业背景、庭审经验等详细信息,可以有效避免盲目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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