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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女儿不在了外孙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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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10 · 1165人看过
导读:外孙可能有继承权,存在两种情况。一是代位继承,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子女先于其死亡,外孙可代位继承母亲应继承份额,比如老人女儿先去世,外孙可代位继承。二是遗嘱继承,老人立遗嘱将遗产给外孙,外孙可基于遗嘱获继承权。不存在上述情况,外孙通常无法定继承权。
老人的女儿不在了外孙有继承权吗

一、老人的女儿不在了外孙有继承权

外孙可能有继承权,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代位继承: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若老人女儿先于老人去世,外孙可代位继承其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遗嘱继承:若老人订立遗嘱,明确将自己的部分或全部遗产留给外孙,那么外孙可基于遗嘱获得继承权。

若不存在上述情况,外孙通常不享有对老人遗产的法定继承权。

二、老人的女儿去世孙女有没有义务

一般情况下,孙女对老人无法定赡养义务。法定赡养人通常为老人的子女。但在特定情形下,孙女可能需承担赡养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所以,若老人女儿去世,且老人的其他子女均无力赡养,同时孙女具备负担能力,那么孙女对老人负有赡养义务;若老人还有其他有赡养能力的子女,或孙女自身无负担能力,则孙女通常无赡养义务。

三、老人的女儿去世女婿有没有继承权

一般情况下,女婿对岳父母的遗产没有法定继承权。但存在特殊情形,即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尽主要赡养义务”指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若女婿在妻子去世后,长期对老人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就符合该条件。例如,承担老人的医疗费用、日常起居照顾等。因此,女婿是否有继承权关键看其是否尽到主要赡养义务。

老人的女儿不在了外孙有继承权吗?这个问题的核心涉及法定继承中的代位继承规则,但实际情况里还有不少需要厘清的细节。比如,若女儿先于老人去世,外孙可代位继承女儿原本应得的遗产份额,但这仅适用于法定继承场景;如果老人生前立有遗嘱,且遗嘱未明确外孙的继承份额,外孙则无法直接通过遗嘱获得遗产。此外,若存在其他继承人(如老人的配偶、其他子女),外孙的继承份额也会受整体遗产分配的影响。如果您对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遗产份额计算,或是特殊情况下外孙的权益保障仍有困惑,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逐一解答,帮您精准理清继承中的各项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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