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卢扬超律师就职于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执业已逾7年,执业证号为1440xxxxxxxxx8814,服务地区为佛山,律所联系地址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观绿路4号顺德置业广场三座1801、1802、1810号铺。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的执业理念,法律功底扎实,为人亲和有耐心,具备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曾成功办理过多起离婚、继承、房产及债务案件,擅长处理离婚、遗产继承、合同纠纷、房产纠纷、民间借贷、劳动工伤六类法律事务,涵盖合同事务、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债权债务等领域,一致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二、主办案例
1.案件类型与核心争议点
这是一起厂房拆迁补偿款分配的合同纠纷案件。原告许XX于2019年10月28日通过第三人吴XX转租,承租被告何XX位于佛山市顺德区的一处厂房用于经营塑料颗粒加工业务,该厂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0年3月,因当地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厂房被纳入拆迁范围。许XX完成搬迁后,多次与何XX协商分配拆迁补偿款未果,遂起诉要求何XX支付设备搬迁费、生产生活资料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及停产停业损失等共计332,605元。
2.律师介入时机与办案策略
原告委托卢扬超律师代理本案。律师介入后,协助原告梳理复杂的转租关系和拆迁补偿依据,明确诉讼请求。其办案策略是通过申请法院调取关键证据,夯实事实基础,并在庭审中有效反驳被告抗辩,依据相关法律和政策精准论证原告应享有的补偿权益。
3.具体法律行动
卢扬超律师在诉讼中采取了一系列法律行动。首先,协助原告梳理复杂的转租关系和拆迁补偿依据,明确诉讼请求。其次,申请法院向村改办调取关键证据,如《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及评估报告,为案件提供了坚实的事实支撑。在庭审中,律师有效反驳被告关于重复计算补偿项目、租用面积不符等抗辩,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同时,根据司法解释和地方补偿政策,精准论证原告作为实际使用人应享有的补偿权益。
4.最终裁判结果与社会影响
法院最终判决何XX支付许XX可搬迁机器设备补偿费18,205元、其他生产生活资产搬迁补偿57,000元、临时安置补偿费51,397.94元和停产停业损失47,357.32元,驳回许XX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在这起案件中,卢扬超律师发挥了关键作用,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补偿,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此案例也为类似的厂房拆迁补偿纠纷提供了一定的参考,彰显了法律在处理此类纠纷中的公平公正。
若需联系律师,点击其律图网个人主页即可获取电话或在线咨询入口。页面还会展示律师的过往成功案例、专业资质认证,可在沟通前充分了解其专业能力。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