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孙伟伟律师是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年限超过七年。她毕业于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执业以来,孙伟伟律师累计办理刑事案件超过三百件,其专业领域集中于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取保候审、经济犯罪及职务犯罪。她同时担任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及律师代表。
孙伟伟律师长期致力于刑事法律服务,业务范围涵盖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刑事合规等多个维度。她曾办理多起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高级别领导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案情复杂的疑难案件,并在多起案件中取得了不起诉、缓刑、罪轻及二审改判等结果。孙伟伟律师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可为企业提供刑事合规相关服务。其撰写的论文《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曾获得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她的执业理念为“专业、尽责、务实”。
二、主办案例
在赵XX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中,孙伟伟律师作为犯罪嫌疑人赵XX的辩护律师,成功为其争取到不起诉决定。本案中,赵XX于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期间,与他人合作进口蔬菜粉原材料,进行包装贴牌销售。2022年9月,购买者陈X在正式销售前,自行委托鉴定机构对从赵XX处购得的蔬菜粉进行鉴定,结果显示含有西药止疼成分,陈X遂报案。赵XX于2022年10月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同年10月21日,案件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孙伟伟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详细查阅了案件卷宗材料。她的关键作用在于,通过对在案证据的细致分析,发现了指控证据链中的重大缺陷,并据此制定了有效的无罪辩护策略。首先,她指出,证明涉案蔬菜粉含有西药成分的关键证据——鉴定报告,系由报案人陈X在案发前自行委托第三方机构作出。在公安机关后续的侦查过程中,并未就涉案物品是否含有有毒有害成分重新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这意味着,指控的核心事实缺乏由侦查机关依法调取的鉴定意见作为证据支撑。
其次,孙伟伟律师结合其他证据,对赵XX的主观明知要件提出了有力辩护。她注意到,赵XX销售的蔬菜粉原材料是通过正规海关程序报关报检进口,且已通过海关检验检疫。这一事实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赵XX“明知”原材料或成品中含有非法添加的西药成分的主观故意认定基础。在确定辩护思路后,孙伟伟律师指导当事人赵XX收集并提供了海关报关报检的相关证据材料,并据此撰写了详细的法律意见书提交给承办检察官,同时与检察官进行了多次专业沟通。
检察机关对辩护律师的意见高度重视。案件在审查起诉期间被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但由于侦查阶段扣押的涉案蔬菜粉已被销毁,无法重新进行鉴定,补充侦查后案件仍缺乏公安机关委托出具的鉴定报告。2024年9月29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认定赵XX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法对赵XX作出不起诉决定。通过孙伟伟律师的专业辩护,准确抓住鉴定程序合法性及证据来源的关键问题,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其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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