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陈晓伟律师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年限已超过十六年。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开始从事法律工作,执业领域始终聚焦于刑事案件辩护。陈晓伟律师现任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以及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同时,他也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并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
在长达十六年的执业生涯中,陈晓伟律师独立办理的刑事案件已达453件,案件类型全部为刑事案件。他积累了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与丰富的辩护实践经验,核心专业优势集中于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的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企业负责人与高管人员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基于其卓越的专业表现,陈晓伟律师在2015年至2024年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二、主办案例
在山东省济宁市某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特大非法集资案件中,陈晓伟律师担任被告人行XX的辩护人。本案案情显示,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王X、行XX等人以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义,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对外虚假宣传该公司可提供外汇交易技术服务,以委托外汇交易为名,在多个平台非法吸收资金折合人民币超过25亿元,造成一万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约11.55亿元。
接受委托后,陈晓伟律师及时会见在押的行XX,深入了解案情。他精准识别出本案的核心法律风险点在于罪名的定性,即区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量刑更重的集资诈骗罪。这一判断成为后续辩护工作的基础。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陈晓伟律师通过详细阅卷,全面分析了在案证据材料。鉴于证据情况对当事人行XX不利,陈晓伟律师综合全案事实与证据,向法院提出了系统的辩护意见。
辩护意见主要聚焦于两点:其一,论证行XX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与作用。陈晓伟律师指出,行XX系受雇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X,受他人领导实施具体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应认定为从犯;即便被认定为主犯,其刑事责任也应仅限于其参与实施的部分。其二,强调行XX所具有的法定从宽处罚情节,包括到案后的坦白情节,以及其本人愿意退赃退赔的悔罪态度,建议合议庭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行XX作为公司首席执行官,全面负责虚假外汇业务的运营,参与了包括搭建平台、操控交易、管理资金通道、组织宣传在内的核心环节,应对全部犯罪数额承担责任。其行为被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构成集资诈骗罪,且系主犯。法院认为,行XX虽有坦白情节,但鉴于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受害人数众多、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依法不予从轻处罚。最终,行XX被判处无期徒刑,并被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违法所得继续追缴。
在本案中,陈晓伟律师的关键作用体现在:首先,在介入案件初期即准确识别出罪名定性的核心争议,明确了辩护的焦点与难点。其次,在证据材料对当事人极为不利的困境下,依然恪守职责,通过充分行使会见、阅卷、提出专业辩护意见等权利,全力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性权利与获得有效辩护的实体权利。尽管最终未能改变法院的定罪与量刑结果,但陈晓伟律师通过专业、尽责的辩护工作,明确了案件中影响量刑的关键因素,其辩护策略与意见为案件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奠定了基础。该案件也客观展现了在涉众型金融犯罪、损失特别巨大的特定情形下,刑事辩护所面临的现实边界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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