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江湖中,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凭借专业知识和智慧,为当事人在复杂的案件中披荆斩棘,守护公平正义。今天要讲述的,是江西井冈(赣州)律师事务所的一位资深律师的故事,他已执业逾6年,执业证号为1360xxxxxxxxx6854,服务于赣州地区,联系地址位于赣州市章贡区逸豪大道43号保利时光印象S4栋井冈律师大厦,拥有江西财经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
丁云龙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等领域都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80余件,无罪辩护案件也占了一定比例,同时在行政案件领域也表现突出。他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敬业精神,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
下面通过叶X与江西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来具体看看他的专业能力。
案情介绍:原告叶X某受儿子及儿媳委托管理两处写字楼,2018年12月起与被告江西XX公司达成口头租赁协议,未签书面合同,被告关联单位也参与使用房屋。因被告长期拖欠租金,原告于2025年起诉,请求解除租赁关系、返还房屋,并追索2019年1月至2024年3月欠租14.5万余元及利息。
办案经过:原告委托丁云龙律师和魏X律师代理此案。首先,他们提交《委托协议》,厘清了权属与代理关系,证明原告具备合法出租及诉讼主体资格。接着,收集微信聊天记录、对账单等,固定租赁事实证据,明确租金标准和被告实际使用房屋时间。庭审中,精准调整诉讼策略,将租金计算截止日明确为合同解除日(2024年3月27日),增强诉求合理性。面对被告提出的70万元装修损失赔偿主张,依据《民法典》关于不定期租赁可随时解除的规定,有效应对反诉风险,成功论证原告不构成违约。
案件结果:法院判决确认租赁合同于2024年3月27日解除,两被告连带支付2020年6月至2024年3月27日的租金126,200.2元,并自次日起按LPR支付利息,驳回原告关于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租金及返还房屋的请求,驳回被告70万元装修损失赔偿请求,诉讼费用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丁云龙律师在案件中起到了关键作用,通过《委托协议》解决原告主体资格问题,避免败诉;以对账单和《用房说明》锁定租金起算时间,维护客户权益;精准适用法律化解对方索赔;在不利条件下仍为当事人实现核心诉求。
丁云龙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始终以专业精神和职业理念为指引,无论是面对复杂的租赁合同纠纷,还是其他类型的案件,都能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灵活的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让公平正义在每一个案件中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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