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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刑事领域十六载,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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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3 · 1388人看过
导读:陈晓伟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执业超16年,专注刑事案件辩护。在“足疗店涉嫌组织卖淫案”中为当事人辩护。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以专业著称。

陈晓伟律师就职于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担任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重要职务。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自2004年起开始从事法律工作,执业证号为1110xxxxxxxxx7751,至今已逾16年,一直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领域。

在专业资质方面,他不仅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其丰富的理论知识也体现在他多年来处理的大量刑事案件中,截止至今,陈晓伟律师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且全为刑事类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实践经验。

在2015-2024年,他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这一荣誉是对他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高度认可。

下面来看他经办的一个典型案例。“足疗店涉嫌组织卖淫”案在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背景是2023年7月至9月,刘X伙同骂XX在X市区学院路保健店组织屈XX、陈X等多人卖淫,骂XX于2023年12月27日、刘X于2024年1月6日主动联系民警接受调查。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采取了一系列策略行动。他及时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骂XX,向其了解具体案件情况,并和承办案件警官沟通,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阅卷后了解了整体案件事实。经过和骂XX沟通,提出了包括骂XX非实际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应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认定其行为、应认定为从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无犯罪记录应从轻减轻处罚等辩护意见。

最终案件结果是,法院审理认为刘X伙同骂XX构成组织卖淫罪。刘X因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而对于骂XX,法院认为其行为超出协助组织卖淫罪范围,是保健店控制人之一,并非从犯,且不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条件,最终判处骂XX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陈晓伟律师最能发挥价值的客户群体主要是涉及刑事犯罪的个人以及有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需求的企业负责人高管人员等。在全国刑事领域,尤其是北京地区,他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客户提供着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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