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孙伟伟律师毕业于法学专业,拥有法学学士学位,专业知识扎实深厚。她现任山东(青岛)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同时担任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以及律师代表。这些身份不仅是对她专业能力的高度认可,也彰显了她在法律界的重要地位和影响力。
孙伟伟律师拥有超过7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370xxxxxxxxx2886。她主要服务于山东、青岛地区,办公地址位于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37号华夏基石A栋19楼。在长期的执业生涯中,孙伟伟律师始终秉持“专业、尽责、务实”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截至目前,孙伟伟律师已办理刑事案件超过300件,丰富的办案经验使她能够应对各种复杂的法律问题。她深厚的专业素养不仅体现在实践中,还体现在理论研究上。她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获得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这一荣誉充分证明了她在法律理论研究方面的卓越能力。此外,她还具备企业合规师(高级)专业能力证书,进一步拓展了她的专业领域和服务范围。
孙伟伟律师擅长刑事控告、取保候审、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领域。在这些领域,她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客户提供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赢得了客户的高度信任和好评。
二、主办案例
下面为大家介绍孙伟伟律师办理的一起典型案例。犯罪嫌疑人刘XX因琐事与他人争吵,民警到现场处理完毕后,刘XX上前阻拦民警离开,并对民警进行拉拽、殴打。在民警出示警察证警告后,刘XX仍继续实施拖拽、用土块砸车、推搡等行为,随后被民警现场控制。刘XX因涉嫌袭警罪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在办理此案过程中,孙伟伟律师敏锐地抓住了案件的核心问题,即行为人行为是否具有暴力性。她通过仔细查看案发当时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民警笔录以及现场监控录像,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分析。她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虽然妨害了民警执行公务,但并不具有给民警造成伤害的危险性,因此应认定为妨害公务罪。
同时,孙伟伟律师还与办案人员就袭警罪、妨害公务罪是否需要取得被伤害民警谅解书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她提出,这类案件保护的法益并非警察的人身安全,因此在本案中不需要取得谅解书。她的专业观点和深入分析为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经过孙伟伟律师的不懈努力,本案最终争取到了酌定不起诉的结果,案件在检察院阶段就顺利办理终结。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孙伟伟律师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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