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荆州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律师,他以专业的刑事辩护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信任。他就是湖北刻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注刑事辩护多年的资深律师。
肖仲鹏律师毕业于长江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本科学士学位,执业超过5年,执业证号为142xxxxxxxxxxx960,服务地区覆盖湖北荆州,办公地址位于沙市区江津中路261号楚天都市御湖中心写字楼十层。执业以来,他已处理案件200余件,曾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北京盈科(荆州)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还成功办理了“2020年公安部十大督办案件之一刘某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面对重大压力,通过精准辩护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判决,使其重获自由。
下面来看看他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
案情介绍:2022年3月28日18时许,被不起诉人贺XX与被害人孟XX因工作原因在微信群内发生口角纠纷。下班以后,孟XX随身携带一把锤子前往贺XX家中理论。同日19时许,孟XX到达贺XX家门前,与贺XX发生争吵,随后孟XX用手抓住贺XX衣服领口,贺XX便顺势用刀将孟XX颈部左右两侧刺伤。贺XX发现孟XX颈部流血后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并在原地等待警察到来。经鉴定,孟XX损伤程度为一处轻伤一级,三处轻伤二级。荆州市公安局荆州区分局以贺XX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2年6月2日向荆州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办案经过:肖仲鹏律师介入此案后,首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分析。他从案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果等多方面入手,详细研究每一个细节。他注意到贺XX在案发后主动拨打报警电话并在原地等待,这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同时,贺XX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而且愿意赔偿被害人并已提存赔偿保证金八万元。基于这些情况,律师制定了以贺XX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以及积极赔偿为核心的辩护策略。在与检察院的沟通中,律师充分阐述了贺XX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观点,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逻辑分析,争取检察院的认可。
案件结果:最终,荆州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律师的意见,认为贺XX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贺XX犯罪以后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愿意赔偿被害人孟XX并已提存赔偿保证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贺XX不起诉。在这个案件中,律师凭借专业的能力和负责的态度,准确把握案件关键,为贺XX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
肖仲鹏律师始终秉持着“专注于刑事辩护,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个当事人、每一件咨询都有信心、有耐心、有恒心、有责任心,始终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的执业理念。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的担当,为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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