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辩护领域,有这样一位资深律师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经验,在众多复杂案件中为当事人赢得公正。他就是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已逾10年执业经验的专业人士。
张烜墚律师曾有5年检察官经历,在区委多部门工作锻炼,积累了大量刑事案件办理经验。转岗律师后,他恶补民事和行政法律知识,学通刑、民、行三大法律,尤其擅长处理“刑民行”交叉案件。他带领的团队专注刑事领域,不接民商事案件,以确保绝对的专业性。执业以来,带领团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取得无罪案例150余件,其中不乏法院无罪判决等。
2006年10月,被告人谭X以个人及公司名义与被害人彭X签订投资协议,彭X投资1000万元换取公司30%股权。款项到账后用于公司多方面运营,项目虽因环评问题停工但后续取得完整审批。2015年彭X报案,2017年谭X被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刑事拘留,公诉机关指控其虚构项目骗取1000万元投资款。
案件审理过程复杂,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经历多次延期及管辖异议审查。辩护律师张烜墚、高XX在本案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他们紧扣“项目真实性”和“资金用途”两大核心,系统梳理项目从立项、环评到获批的全过程文件,有力反驳了“虚构事实”的指控。全面举证还原事实,提交6组50余份证据,包括政府批文、银行流水、工商资料等,证明1000万元基本用于公司经营,削弱了非法占有故意。
控辩双方围绕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资金用途合法性、罪名定性问题展开激烈辩论。律师指出XX08项目真实存在,谭X未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支出且公司资产价值超1800万元,无非法占有故意。虽有30万元用于偿还谭X个人早年借款及一辆登记在其名下的天籁轿车存在争议,但律师提交大量证据证明款项用于合法经营行为。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谭X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但其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资金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将公司车辆登记于个人名下,构成职务侵占罪。律师成功实现罪名降格,推动法院否定合同诈骗罪,仅就个别挪用行为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大幅减轻了刑责。同时,律师强调涉案车辆实际用于公司业务,促成法院在量刑时予以酌情从轻,实现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
张烜墚律师首创“捕前辩护”概念,在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辩护经验独到,其亲自办理的捕前阶段介入案件不批捕概率达75%左右,还有大量改变定性、减轻刑期等成功案例。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表现,为行业树立了榜样,也为众多当事人带来了公正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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