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界,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值得信赖的女律师,她就是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的尹艳华律师。执业超过10年的她,主攻刑事辩护领域,承办了数百件刑、民案件,其中刑事案件居多。今天,我们就通过一起她经办的案例,来看看她的专业能力和责任心。
2023年12月8日,被告人梁XX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刑事拘留,后被执行逮捕。公诉机关指控梁XX在2023年9月期间,为获取非法利益,使用本人及父母名下多个微信账户接收并转移涉案资金,涉案总金额达292,497元,情节严重,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至三年九个月。
尹艳华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了细致的工作。他们制定了“区分行为性质、精准认定罪数、争取法定从宽情节”的辩护策略。
在核心辩护点一“厘清行为性质,区分此罪与彼罪”上,公诉机关将梁XX名下实名认证微信账户涉及的176,616元资金,一并计入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数额。尹律师团队重点审查该账户实际使用情况,向法庭申请调取账户IP登录记录,证明该账户实际由案外人段X及上游人员“集团总裁”控制和使用。他们主张梁XX出借账户行为,主观上并非直接转移犯罪所得,而是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更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构成要件。最终,法庭采纳了辩护意见,将该176,616元不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转而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单独评价,为后续量刑奠定了基础。
在核心辩护点二“夯实法定从宽情节,争取最大幅度减刑”方面,尹律师团队强调梁XX案发后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此情节得到法庭确认,对其所犯两罪分别减轻或从轻处罚。他们还积极与当事人及家属沟通,促成梁XX自愿认罪认罚,家属全额退缴全部违法所得17,000元并预缴罚金,向法庭说明其悔罪态度和弥补行为,建议从轻处罚。同时,向法庭提交梁XX无前科劣迹、一贯表现良好的意见,强调其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和再犯可能性较小。
最终,法庭作出了有利于被告人的判决。将梁XX的行为区分为两个独立罪名,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八千元,且刑期自羁押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纳。
尹艳华律师拥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双学士学位,还是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合伙人。她获得过滨城区优秀律师、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等多项荣誉,还拥有山东省中级职称证书-刑事专业-三级证书。执业以来,她承办数百件刑、民案件,始终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无论是刑事辩护还是婚姻家事案件,都能为当事人仗义执言,守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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